教育部开展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首批150所

2021-10-20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生命健康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和前提。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21〕7号)精神,加强学校急救教育,保护青少年生命健康,为社会培养乐于施救、敢于施救、善于施救的人员,经研究,教育部决定实施青少年急救教育行动计划,开展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以提升学生健康素养为核心,以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为重点,以提高校园应急救护能力为目标,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建设一批急救教育试点学校,深入开展学校急救知识普及、急救设施配备、救护技能培训等工作,切实保障青少年生命健康。二、试点建设目标首批拟组织150所高中和高校参与试点工作,在校园内配备相关急救设施设备与物品,并对学校教师、学生进行急救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研制急救设施设备配备规范(试行)和急救技能培训方案(试行),探索校园急救技能证书开发试点建设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急救教育经验做法,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强化急救教育。三、试点建设原则(一)坚持立德树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利用体育与健康课、学生军训、社会实践等渠道,普及急救教育知识,开展急救技能培训,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尊重生命、珍爱生命意识。(二)坚持协同推进。积极会同红十字会等部门,统筹区域内开设医学类专业的院校、医疗卫生机构等力量,加强对试点学校的工作指导和资源投入。(三)坚持分类探索。结合学生身心发育规律、学校类型规模开展多元探索,形成多层级、多类型的校园急救方案。力争中学阶段,掌握基本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培养自救互救和自我保护能力;大学阶段,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知识技能,倡导救护志愿服务。四、试点建设任务(一)普及校园急救知识。建立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以主题教育为重要载体、以日常教育为基础的急救教育推进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加强对校园常见的气道异物梗阻等紧急救护,创伤出血与止血、关节脱位与扭伤等创伤救护,淹溺、烧烫伤、中暑等意外伤害,火灾、地震、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护知识普及教育。鼓励高校开设应急救护相关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二)配备校园急救设施。试点校要参照有关学校卫生工作标准、校园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等,结合学校规模、环境、地势、交通、建筑等实际情况,配备足用、实用、适用的校园急救设施设备。鼓励有条件的试点学校逐步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三)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各地要积极会同红十字会、急救中心等部门,重点培训试点学校校医、体育与健康课教师、班主任等教职员工,鼓励支持师生通过应急救护培训取得相关证书。对取得救护员证书的校医、体育与健康课教师、班主任等开展救护师资培训,培训合格的师资在军训期间等对学生进行防灾避险知识普及培训,提高学生避险、救护技能。全国校园急救教育试点工作办公室将统筹各方资源,支持各地开展试点工作。五、试点推荐要求(一)试点推荐名额。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推荐3—5所高中和高校参与试点工作。试点校的选择应综合考虑学校类型、规模、区域等因素,其中,职业院校原则上不少于1所。优先考虑已安装急救设施设备或已有应急救护培训基础的学校。(二)试点报送方式。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请于2021年10月21日前将《急救教育试点学校报送表》(见附件1)、《急救教育试点学校申报书》(见附件2)纸质版邮寄至全国校园急救教育试点工作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楼109室),电子版发至邮箱llyj@ceeia.cn。六、联系方式(一)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朱红松 电话:010-66097180;(二)全国校园急救教育试点工作办公室 李梦莹电话:010—5989319518310440036教育部办公厅2021年10月8日

教育部发文,做好新修订的教育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2021-10-19

教育部印发通知,就做好新修订的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作出部署。一起来了解《通知》要求,要充分认识教育法修订的重大意义。教育法是教育领域的基本法,是全面依法治教的法律基础。此次教育法修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教育基本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修订的五个条款,丰富了教育的指导思想、凸显了教育的重要地位、完善了教育方针、充实了教育内容,健全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法律规范和制度要求,对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通知》强调,要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教育法的主要内容。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深入了解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的历史与现实意义,了解党的教育方针的历史演变,深刻领悟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育指导思想是新时代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深刻领悟教育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的重要地位和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决定性意义,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转化为法律的刚性约束和制度规范。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深刻领悟教育法修订对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重要意义,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破解教育领域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深刻领悟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领会新修订的教育法对保障教育公平、维护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重要意义。《通知》要求,要切实做好新修订的教育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一是健全党对教育事业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的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形成党的领导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工作格局。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要按照新修订的教育法第五条“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规范对党的教育方针的表述,使党的教育方针成为广大教育工作者耳熟能详、自觉运用的日常规范。三是依法推进教育改革发展。要将新修订的教育法对教育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战略地位的最新定位,自觉转化为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规范,落实到教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等各项教育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四是着力维护教育公平公正。要坚持把促进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全面把握新修订的教育法对冒名顶替行为违法情形、处罚办法的规定,坚决依法打击冒名顶替入学行为,依法完善考试招生的制度规范,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考试招生秩序和教育公平正义。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通知还有哪些要求?带你看全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为做好新修订的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教育法修订的重大意义教育法是教育领域的基本法,是全面依法治教的法律基础。此次教育法修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教育基本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修订的五个条款,丰富了教育的指导思想、凸显了教育的重要地位、完善了教育方针、充实了教育内容,健全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法律规范和制度要求,对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各地各校要深刻认识教育法修订的重大意义,将新修订的教育法贯彻落实到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转化成深化教育改革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生动局面。二、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各地要将新修订的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师生深入领会新修订的教育法的重要内容,全面增强依据教育法保障推动教育改革、破解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要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深入了解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的历史与现实意义,了解党的教育方针的历史演变,深刻领悟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育指导思想是新时代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要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深刻领悟教育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的重要地位和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决定性意义,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转化为法律的刚性约束和制度规范。要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深刻领悟教育法修订对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重要意义,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与破解教育领域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深刻领悟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领会新修订的教育法对保障教育公平、维护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重要意义。三、切实做好新修订的教育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各地各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落实法律要求,履行法定职责,服务支撑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1.健全党对教育事业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的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形成党的领导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工作格局。2.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要以切实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劳动教育的水平和质量为切入点,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完善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和管理体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领域全过程。要按照新修订的教育法第五条“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规范对党的教育方针的表述,使党的教育方针成为广大教育工作者耳熟能详、自觉运用的日常规范。3.依法推进教育改革发展。要将新修订的教育法对教育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战略地位的最新定位,自觉转化为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规范,落实到教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等各项教育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要着力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办学。4.着力维护教育公平公正。要坚持把促进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全面把握新修订的教育法对冒名顶替行为违法情形、处罚办法的规定,坚决依法打击冒名顶替入学行为,依法完善考试招生的制度规范,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考试招生秩序和教育公平正义。各地各校要及时总结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反映出的问题和有关工作建议,请及时报送教育部政策法规司。

2021成人高考报名正式开始!符合条件可申请免试入学!

2021-09-08

《河南省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日前发布,根据安排,全省网上报名今日(9月8日)8时正式开始,严禁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复报考,经教育部筛查发现重复报考的,取消其在我省报考资格。时间及流程安排出炉今年我省成人高招网上报名采取网上确认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分考生报名信息在线采集、在线审核确认和在线缴费三个阶段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8日8:00~14日18:00;报名信息在线审核确认时间为9月8日8:00~17日18:00;上传补充材料截止时间9月 17日18:00;网上缴费、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9月18日12:00。据悉,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将于10月23、24日进行,按照全省统一部署,10月18日起,考生即可登录报名网站阅读并签订《2021 年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在通过个人信息验证后,自行打印准考证。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准考证是参加考试、 查询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入学报到注册的重要依据,因此,务必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录取工作将于12月3~12日进行,届时,若考生达到录取分数线而未被录取,可参加征集志愿(12月10日 8:00-18:00进行)。通过在线审核不再现场确认在报名信息在线采集阶段,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进入“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了解成人高校招生政策和规定, 查询学校招生的有关情况,并按要求输入个人信 息及手机号码,选择报考层次、学校、科类、专业、信息审核确认点。每位考生只可填报一所学校及其一个专业志愿。在报名信息在线审核阶段,各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对所辖区内的考生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分四类:审核通过、补充材料、现场确认、审核不通过。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查询审核结果详细情况和要求:已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线缴费完成报名手续;需补充材料的考生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再次登录平台重新补充完善相关信息、上传相关图片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须在线缴费完成报名手续;需现场确认的考生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持相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信息确认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通过审核后考生须在线缴费完成报名手续;现场审核仍不通过的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符合条件可申请免试入学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的,可申请免试就读我省成人高校专升本。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已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的,可申请免试就读我省成人高校专升本。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者,可免试到我省成人高校相应层次学习(即“二学历”考生)。专科学历者可报我省成人高校专科层次,本科或以上学历者可报我省成人高校专升本或专科层次。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以及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 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经省招生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关于做好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1-09-02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5号,附件1)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工作,确保考试招生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保障考试招生安全平稳1.压实考试安全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考试安全和防疫安全,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稳实施。各级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成人高考、治理考试环境、整治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对成人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考试安全防疫安全双重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重大问题决策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报告省教育厅。成人高考必须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各相关学校都有责任承担国家教育考试的义务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标准化考点能用、管用。2.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各地各高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要求和《河南省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组考防疫工作指南》(附件2),并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实际,进一步细化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强化信息确认、考点考场、评卷、录取等场所防疫举措;要安排已接种新冠疫苗的工作人员负责成人高考考务工作,统筹做好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日常体温测量、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和考务工作,按要求为每个考点配备防疫副主考,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隔离设施,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认真落实入场体温检测,考场全面消毒、通风、保持间距等措施。开展考务人员全覆盖式防疫培训和应急演练,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3.强化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各地要充分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健全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 的原则,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制定本辖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将工作和责任分解到有关部门,做到分工细致、职责明确、措施到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主动与当地公安、保密、监察、工业和信息化、宣传、市场监管、卫健委、应急管理、疾控、电力等部门联系,争取各方面的支持配合,综合治理考试环境。要完善细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针对成人高考报名信息确认、考试、评卷、录取期间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以及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加强对舆情和突发事件的研判预警,依法依规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二、强化服务,提升考试招生工作质量4.健全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招生工作体系。各高校要加强所属函授站点的监管,严格执行年度审核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十严禁”“30个不得”等招生工作纪律要求,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含函授站点)、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和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示制度,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责任分工,履职尽责,高质量完成各自信息公开任务。5.加强招生宣传服务。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开展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加强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警宣传,提醒考生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纪守法。要会同宣传、公安、网信等部门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早发现、有效应对不实宣传和恶意炒作,防止有害信息传播。在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期间,各地各高校要向社会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访,及时妥善处置招生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6.加强招生行为监督。各高校要严格履行办学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完善招生宣传管理制度,规范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发布,保证宣传内容真实、合法,不得夸大宣传、虚假宣传;不得违规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录取;不得以承诺录取为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等。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高校,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减少招生计划或者依法给予停止招生的处理。三、严格管理,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7.严密报名组织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的组织实施工作。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网上采集考生信息、报考资格审核及确认、网上缴费、绑定微信公众号和自行打印准考证的业务指导,并做好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生咨询服务工作,以适当的方式提醒考生阅读并签订《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承诺书》和《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各地招生考试机构,针对需要到现场进行审核确认的考生,要在当地防疫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信息确认点,组织好现场信息审核确认工作。8.严格报考资格审核。各地各部门和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我省确定的报名条件,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强与相关部门政务信息资源互通共享,积极推行考生身份和报名资格网上核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招生考试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异地报考、申请相关照顾政策和免试入学等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严格落实《河南省居住证》政策,坚决防范中介机构和单位大规模组织不具备学习条件人员异地报考、录取和学习。要严格按相关规定对申请相关照顾政策和免试入学的考生进行公示,未经公示和公示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9.严格招生计划管理。各高校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服务面向地区、行业成人高等教育需求的分析预测,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报考人数及承担高职扩招规模等因素,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严格按照脱产、业余、函授等不同学习形式,科学合理编报招生计划。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上报、分送、调整等工作使用教育部指定系统在网上进行。各高校要按照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安排,按时完成计划编制等工作。10.严密考试组织管理。各地和专业加试的高校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管理和维护升级,完善身份验证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应急处置系统,不断提升考试实时监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的群体性作弊、替考以及利用无线通讯工具作弊等违规行为。要加强试卷安全管理,采取人防、技防等多项措施,实现对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评卷的全过程监管,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要建立健全考务及安全保密人员的管理制度,选聘信得过、靠得住的人员承担考务和安全保密工作,关键岗位要双岗双责,重点岗位要一岗多控、人技联防,形成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约的工作机制。要严密做好考务组织和考场管理,精准实施考务操作,强化考风考纪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试卷在制卷、运送、发放、回收、保管、施考、评卷等全过程的安全保密。11.严格招生数据管理。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成人高考数据安全防护工作,加强对重要设备、系统和网站的运行监控和安全监测,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安全漏洞,进一步完善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窃密的技术措施,确保网上报名、考试、评卷和录取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确保在线采集、存储的考试招生数据完整、规范、准确。12.严格招生录取管理。录取工作由省招办组织实施,各高校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八项基本要求”“30个不得”等招生工作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力,严禁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要加强对录取全过程监督,严肃查处虚假宣传、违规承诺录取、降低收费标准等违规招生行为。13.严格新生资格复查。各高校要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同时按照报考要求对新生开展前置学历资格复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名资格造假、违纪舞弊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14.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及时调查处理成人高考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报名资格造假及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河南省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附件4)要求执行。附: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河南省 2021 年成人高校招生组考防疫工作指南3.2021 年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疫情防控承诺书4.河南省 2021 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5.驻豫国家特大型企业名单(13 个)6.河南省苏区县、山区县(市)、贫困县名单(61 个)2021年8月27日  

新官上任一把火,教育部新部长怀进鹏发声,将全面整顿教育局面

2021-08-31

导语:要知道近些天,教育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在怀进鹏当任部长之后,更是全面整改,让教育界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从幼儿园到大学,再到老师,每一个阶段都有相应的政策,并且亲自监督下面的执行,目的就是想让我们的教育环境变得更加美好。教育是一个漫长的,崇高的事业,所以我们必须重视起来。在怀进鹏刚上任后,就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因为他是非常热爱这个事业,并且把教育作为自己一生的奋斗,所以他一上任就得到了大家的支持,给我们的教育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希望。新官上任一把火,教育部新部长怀进鹏发声,将全面整顿教育局面众多周知,我们的教育现在出现了问题,内卷现象的严重,再加上应试教育的大环境。导致我们的孩子学习压力越来越大,而且造成了我们的教育水平下降。所以这些现象必须改正,而怀进鹏就是那个转折点。全力整改“内卷”问题,给孩子们减轻负担1、恶性竞争的学习环境现在我们的学生大部分都陷入了内卷,导致孩子的学习压力非常大。因为如果孩子不努力去和别人竞争,自己就会被淘汰,所以每天必须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就这样让孩子陷入了恶性的循环中,导致孩子的负担越来越重,所以这种现象必须进行整改。很多家长为了自己的孩子能够在同龄人中出众,会给孩子报各种补习班,把孩子的假期全部占满。有的孩子在每天放学后,甚至都会被送去补课班,想想这样的孩子压力该有多大,这样的孩子是否能够幸福的成长。再加上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差距,会增大孩子的压力,因为他们知道如果自己不好好学习,就会被分到不好的学校。2、全面禁止补课,落实双减政策禁止校外补课这一命令下达后,就深受各位家长的赞赏。因为补课班的问题太严重了,乱收费,增加学校和孩子的压力等等。这项政策是减轻孩子学习负担最有效的办法,而且这会减少父母的负担,节省掉一大笔钱。解决掉家长压力过大的问题1、让家长退去微信群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家长批作业这件事,其实这样的事很少见,很多老师在给学生布置好作业后,要求家长检查完并签字。这让忙里了一天的家长非常头疼,因为自己本身就是把孩子送去学习的,如果自己可以教那还去上学干嘛,这样会增加家长的压力,所以教育部决定让家长退去微信群2、积极推动高水平的教学质量这就要求老师和学生一起配合完成这项巨大的任务,把我们的教育水平建设成高质量。每一个老师,每一个家长都应该参与到其中,共同商量我们的教育水平该如何提升,如何才能建设出更高质量的教育环境。之前我们的教育圈出现了一些问题,但这些问题都是可以改变的,孩子们的所接受的教育是畸形的。在怀新鹏上任后,我们的教育发生了重大的改变,这些改变都是正确的,都是从孩子的利益所出发,目的都是希望我们的孩子能够有一个好的教育环境。但这不只是靠嘴上说说就可以,更不是靠几个政策就可以实现,主要还是要家长能够全力配合,尽量完成自己该做的,不要让孩子养成不好的习惯,只有这样我们的教育水平才能更加顺利的提升,我们的孩子才有未来。总结:教育不是儿戏,不管谁担任教育部部长,都要时刻为孩子着想,因为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没有他们,我们就没有未来。哪怕遇到再严重的问题,我们都要努力的改正,千万不要因为某些原因就毁掉一个孩子的前程。减轻孩子的学习负担,改良教育环境是我们目前必须要做的。

教育部给校外培训机构的转型方案

2021-08-18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规范校外培训的相关要求,深刻体现了中央对校外培训的定位,就是要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站在新时代,校外培训应摆脱路径依赖,降低经济利益预期,秉承教育初心,守好“有益补充”定位,以服务人的终身学习、服务教育改革创新、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历史使命,为教育强国建设贡献更大力量。一、助力校内教育:当前教育技术创新与新业态、新模式融合需要社会力量的介入。《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的意见》提出,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竞争提供、择优遴选”的机制。《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提出,积极鼓励企业投入资金,提供优质的信息化产品和服务,实现多元投入、协同推进。校外培训机构尤其是一些线上培训机构,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以及人工智能在教育场景中的应用已涌现出一批优秀的探索成果,应当将业务从面向学生转向面向学校,从服务校外转向服务校内,为校内提供线上线下融合学习系统、教师作业批改系统、学情分析诊断系统、教学质量评估系统、师生个性化匹配系统等。各级政府部门应当以更为开放和包容的态度,为优质教育技术进入校园提供更多路径,发挥校外培训机构在科技赋能教育方面的优势,促进校内提升教学效率、创新学习方式、提高教育体验。二、加强素质教育:校外培训要助力“十四五”时期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就要真正从“唯分数论”转向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压减学科类培训的课程数量和招生数量,减少同质化大班课,更多开展以培养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培训,增加美育艺术类、体育运动类、科学创造类、劳动实践类、品德修养类课程占比。当前,一些学科类机构在转型素质教育进行业务范围变更登记时,行业审批与管理要求不明确。目前北京、上海等地已实现行业归口管理,可将经验做法在全国推行。各地应促进现有校外培训机构由学科类培训向素质类培训转型,打通部门壁垒,开辟绿色通道。三、指导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协同育人机制中的重要一环,也是最薄弱一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教育、妇联等部门要统筹协调社会资源支持服务家庭教育。目前家庭教育建设仍拘泥于家长学校、家委会等传统形式,指导性、实效性、互动性欠缺。校外培训机构应发挥在学情分析和育儿研究方面的优势,积极推进家庭教育指导,从培养优秀学子转向培养合格家长,从贩卖焦虑转向治愈焦虑。增加家庭教育指导板块和平台,向家长传播科学育儿理念,帮助家长更好地了解孩子优势,疏导青少年心理问题,构建和谐亲子关系,塑造良好家教家风。四、发展职业教育:近年来,国家相关政策与法律对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举办职业培训持积极鼓励与支持的态度。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国家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职业教育的民办学校。《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规定,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当前,新经济发展、新业态涌现催生新职业、新专业产生,为新技能培训提供广阔空间。现有校外培训机构可利用在线教育的技术优势,除提供考试、留学等成人培训外,还可提供更多在线新型职业技能类培训。五、服务终身教育:当前资本对教育的参与过多集中于K12阶段,政府部门应引导更多企业参与成人终身学习。校外培训机构应将关注点从K12教育转向终身教育,助力构建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为成人终身学习提供个性化学习路径规划、学习资源推介、学习方法指导和学习同伴推荐。六、促进乡村教育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当前乡村教育硬件条件明显改观,但教师队伍和教学质量提升依然任务艰巨。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发挥互联网在助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让山沟里的孩子也能接受优质教育。近年来,一些校外培训头部企业通过“名师课堂”建设与应用,在促进乡村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方面取得了积极效果,但也出现传统教师转变为在线课程助教后,从教积极性下降的问题。机构要研究在乡村教育振兴中,互联网课程与教师的角色分工问题,政府部门要鼓励支持校外培训机构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扶智强师,开发与信息化硬件相适应的智能化学习平台和教师培训平台,在共享优质资源的同时增强课堂吸引力、增进教学互动、提升教师育人能力,增强乡村学生和教师的获得感。七、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目前一些在线教育企业,通过为国外学习者提供中文学习的方式,传播中国文化,打造复杂国际关系背景下对外人文交流新窗口。应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与疫情影响为中国教育服务特别是在线教育行业提供的机遇,为全球学习者提供优质课程,培育教育服务业国际竞争优势,将在线教育作为促进科技人文交流的新途径,为世界教育变革贡献中国力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育与开放经济研究中心研究部主任,副研究员 曲一帆)

紧急通知:加快推进我省中小学校舍灾后恢复重建,确保秋季学期正常开学!

2021-08-10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校舍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紧急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近期,我省遭遇特大洪涝灾害,郑州、安阳、鹤壁、新乡、周口等多地受灾严重,部分中小学校舍及设施设备不同程度受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省中小学校舍灾后恢复重建,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确保秋季学期正常开学,按照省教育厅《学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要求,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推进。省教育厅成立了学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专班,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教育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校舍灾后恢复重建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坚持台账管理、倒排工期,层层压实责任、分工到人,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好校舍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二、全面排查鉴定,精准掌握信息。各地要对中小学校舍受损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排查,谁排查谁签字,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栋、不留死角,8月15日前完成。根据排查结果,对需要鉴定的校舍,积极协调住建部门做好校舍的安全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报告,8月20日前完成。排查鉴定结果作为校舍维修改造、加固重建的前提基础和重要依据。要在排查鉴定的基础上,详细掌握所有受灾校舍的安全信息,形成完整的校舍信息档案库,为今后及时监测和管理打下坚实基础。三、科学制定规划,分类组织实施。要坚持以规划为先导,制定每一栋受灾校舍的实施计划,做到定目标、定项目、定进度,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分类组织实施。(一)对受灾较轻的校舍,要加快排水除涝、淤泥清理、垃圾转运和清洁消杀工作,及时维修补充课桌凳等教育教学设施设备,8月20日前整理到位。(二)对围墙、护坡、厕所等附属设施受损的学校,要迅速进行加固改造和修缮,8月底前修缮到位。(三)对鉴定出的B、C级危房,要科学制定维修加固方案,设计好技术路线,强化技术指导,从根本上保证每一栋校舍的加固和改造质量,确保2021年9月底前全面开工,年底前加固到位。(四)对鉴定出的D级危房、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危房校舍要坚决拆除,一时不能拆除的要立即停用并进行封闭,加强日常监测,抓紧选址、论证,搞好规划设计,及早开工建设,确保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前重建到位。(五)对重灾学校,按照“一校一案”要求,科学、合理制定重建规划方案,与“十四五”规划、城乡中小学布局规划、基本建设规划的编制实施相结合,避免盲目建设。(六)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学校校舍,要迅速会同自然资源、住建、应急、水利等专业部门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受滑坡泥石流严重威胁、安全没有保障的学校坚决进行搬迁。(七)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可不再改造,但必须拆除,不再使用。因灾受损的每一所学校校舍排查鉴定结果和恢复重建计划,分别于8月20日和8月31日前报省教育厅。四、加强项目管理,确保质量安全。项目建设要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标准。要积极协调发改、住建、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尽可能加快项目审批进度。(一)加强质量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都必须具备规定资质,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全面落实质量责任。要把建设项目作为政务公开、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对工程的监督。(二)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要认真吸取近年来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教训,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施工安全的定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施工现场要将教学区和施工区相隔离,划出警示线,危险区要设置醒目标志牌和警示牌,实行全封闭施工。要教育师生提高警惕性和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三)严格竣工验收程序。要加大对竣工项目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竣工验收工作,确保改造一栋、验收合格一栋、安全达标一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五、公办民办同步,坚守安全底线。要督促、指导民办中小学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扎实开展校舍排查鉴定,制定改造方案,尽快组织实施。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对实施较好的民办学校进行奖励性补助。对存在安全隐患且拒不实施恢复重建的,要依法取消其办学资格,停止办学。六、多方筹措资金,提高使用效益。按照“市县为主、上级补助、合理统筹、优先安排”的原则,多渠道筹措恢复重建资金。积极争取并优先使用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受灾县恢复重建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在符合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统筹整合有关专项优先用于灾后重建。积极鼓励社会捐赠,并加强捐赠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落实好有关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优惠政策。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七、强化督导检查,严肃工作纪律。要按照“县级自查、市级普查、省级督查”的原则,加强对校舍恢复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经费监管,严禁克扣、截留、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偿还拖欠工程款和其他债务。严肃纪律规定,对推进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搞形式主义的,要进行约谈提醒,对严重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从严从快问责追责。2021年8月9日  

教育部印发紧急通知 部署做好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2021-08-03

教育部印发紧急通知部署做好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7月30日教育部印发紧急通知部署认真做好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强调,各地教育部门要立即启动疫情应急机制。要激活教育系统疫情应急指挥体系,切实履行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关于做好2021年暑假期间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加强部署调度、联防联控和督导检查,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高效运行。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稳妥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要高度重视,坚持属地原则,配合当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指导学校多渠道多形式做好沟通告知、宣传教育,提高家长对预防接种的认知和理解。在监护人和学生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按照当地疫苗接种工作要求,分步骤、稳妥有序配合做好18岁以下符合条件学生疫苗接种工作。通知强调,涉疫情省份教育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日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每日按时报送本地疫情信息。在此之前,教育部、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增强师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意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各项要求与措施,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先来看《通知》要点——《通知》明确,要毫不放松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切实增强防控意识,坚决杜绝松懈心态。把适龄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合理规划接种节奏和接种进度,加强疫苗接种服务保障工作,分批稳妥有序推进。《通知》要求,要切实落实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增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人物同防、多病共防意识,强化教室、卫生间、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环境监测、通风换气和消杀工作,加强传染病知识和消毒知识技能培训,完善管理流程和监督机制。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传染病宣传教育,加强对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肺结核、流感、麻疹、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细菌性痢疾等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引导师生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等良好个人卫生和生活习惯。《通知》要求,要规范日常卫生管理。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管理,做好中小学晨午检、全学段因病缺勤、缺课登记和病因追踪,师生健康状况达到学校防疫要求时方能返校。坚持科学、精准、有效防控,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数据的收集整理、智能分析,提供预警提示,适时优化调整卫生管理措施。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主动联系社区及交通、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保障校园周边卫生安全,加强校内环境卫生整治。《通知》要求,要拓宽健康教育渠道。将健康教育贯穿教育全过程,落实各学段健康教育教学活动时间,教育学生树立自我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形成自我健康管理习惯,提高健康素养。创新形式、持续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构建学科教学与实践活动相结合、课内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健康教育模式。《通知》要求,要增加体育活动时间。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要在课后组织学生进行集体体育锻炼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早操制度。《通知》强调,要完善家校协同机制。告知家长传染病防控规定和要求,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技能,指导家长培养、监督孩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对孩子的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呕吐、腹泻、皮疹等传染病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及时上报学校,按要求返校复课,完善家校协同的传染病防疫管理模式。《通知》强调,要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国家标准配齐配足学校卫生保健人员,保障学校开展卫生保健相关工作的条件和经费保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技术支持下指导学校完善卫生管理规定,健全学校与属地医疗卫生机构的联防联控机制,制定应急预案。中小学校要建立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具体落实的学校卫生管理工作体制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广选聘“健康副校长”做法。《通知》强调,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本区域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督促地方做好相关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定期组织开展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以及应急处置演练、能力储备等工作的督导检查,将结果作为考核学校的重要依据,确保全面细致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各项要求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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