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2-08-22

教学厅〔2022〕4 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全国成人 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2022 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工作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 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强化 规范管理,高效统筹考试招生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等 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安全有序、公平公正。现将有关工作要 求通知如下。一、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稳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人高考是国家教育考试。各地 要充分认识确保成人高考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组织 领导,层层压实考试安全责任,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稳。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成人高考、 治理考试环境、整治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安全的责任主体, 2 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 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 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 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高校要严 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重大问题决策 要及时向省(区、市)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并报告教育部。2.完善组考防疫方案。各地各高校要认真总结近年国家 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经验,认真落实组考防疫有关工作要 求,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工作对接,将组考防疫 列入当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 部)工作重点,因地制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成人高考组考 防疫工作。强化命题制卷、考点考场、评卷等场所防疫举措, 切实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有效实现精准防控。按 要求为每个考点配备防疫副主考,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隔 离设施,原则上安排接种过疫苗的人员担任考务工作。制定 完善防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考务人员防疫培训和应急 演练,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实到位。考前发生疫情的地区, 要加强疫情形势的分析研判,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调整 相关组考防疫措施,稳妥做好考试组织工作。3.严密考试组织管理。各地要严格落实全国成人高考安 全保密工作要求,采取人防、技防等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 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评卷等全过程的试卷安全 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严格执行考务管理规定,加 强考点考场管理,严格执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 3 工作规范,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强化考点手机存放管理, 严防考生替考和携带手机及高科技作弊工具入场。加强标准 化考点建设,进一步升级防范高科技作弊技术手段,确保考 点考场无线电作弊信号有效屏蔽。加强考务人员工作培训, 提高监考人员履职尽责能力。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深入开展 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 打击手机作弊等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依 法严厉打击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 行考场监考、考点巡考和考场视频回放制度,严查违规违纪 行为。二、加强招生录取规范管理 4.加强报考资格审核。各地要严格按照《2022 年全国成 人高校招生办法》(附件 1)和本省(区、市)确定的成人 高考报名条件加强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对于异地报考考生要 进一步细化考生报考要求,并严格把关,坚决防范中介机构 和单位大规模组织不具备学习条件的人员异地报考、录取和 学习。对于申请加分、免试等相关照顾政策的考生,应会同 有关主管部门重点加强资格审查,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 公示,未经公示和公示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相关照顾 政策。要加强工作协调联动,推进与相关主管部门信息数据 互通共享,积极推进考生身份和报名资格网上核查,进一步 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各地要加强工作统筹,原则上于 2022年9月底前完成各类免试入学和单独考试考生的报名手 续。4 5.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各地各部门和高校要准确把握成 人高等教育办学定位,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本地区、 本行业成人高等教育需求的分析预测,综合考虑社会需求、 办学条件、生源情况等因素,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按 照脱产、业余、函授等不同学习形式科学合理安排高校招生 计划。对于培养质量不高、社会需求不足的专业要适当调减 招生计划。各地各部门和高校要按照《2022 年全国成人高校 招生工作安排》(附件 2),按时完成计划编制等工作。6.严格招生录取管理。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学校负责、招 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 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 个不得”等招生工作纪律。不得以 任何形式转移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力,严禁委托任何中介机 构或个人代理招生。科学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提高人 才选拔质量,保证录取新生达到接受高一层次教育的培养要求。三、进一步加强考生服务和新生资格复查 7.加强招生宣传服务。各地各高校要综合利用多种宣传 渠道,加强成人高校招生政策和防疫组考工作方案的宣传解 读。强化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综合保障,为残疾 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积极营造温馨的考试招生环 境。深入开展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考试作弊入刑” 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 的良好氛围。5 8.严格新生资格复查。各地要指导属地高校认真开展新 生入学资格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 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 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技术手段严防冒名顶替。对不 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取 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地 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四、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9.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 及时调查处理成人高校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 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 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 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 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涉 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 纪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2022 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 11 月 5 日、6 日(相关科目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 3)。考试依据 2020 年版 《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命题。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转发至行政区域内 所有成人高校。附件:1.2022 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办法 2.2022 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安排 6 3.2022 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22 年 8 月 15 日    

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 | 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

2022-05-25

5月24日,教育部举行“教育这十年”“1+1”系列发布采访活动的第三场新闻发布会,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发布会主会场设在教育部,分会场设在广东省。本场发布会依然采用“云发布”的形式,全程线上发布。一起去看看吧——发布会上,陈子季司长介绍了职业教育十年改革发展成效,一起来看——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介绍职业教育十年改革发展成效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加大力度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不断增强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性。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10年来,我国职业教育牢牢抓住大改革大发展的历史机遇期,不断打开视野、提高站位,统筹把握规模与内涵两个维度,相继迈上了3个相互衔接、层层递进的大台阶:立足自身审视职业教育,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2014年,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其核心内容,就是坚持以体系建设为抓手,推动职业教育从规模扩张向内涵发展。立足整个教育体系审视职业教育,确立类型教育定位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之后,国务院出台的“职教20条”开宗明义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这一重大论断明确了我国“一体两翼”的现代教育体系,成为我国教育理论的重大创新。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审视职业教育,创造性提出建设技能型社会的战略任务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大会,提出建设技能型社会的理念和战略,加快构建面向全体人民、贯穿全生命周期、服务全产业链的职业教育体系,加快建设国家重视技能、社会崇尚技能、人人学习技能、人人拥有技能的技能型社会。这在更广阔的视野上对职业教育发展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推动职业教育走上高质量发展的历史新征程。回顾这10年,我国职业教育之所以能够不断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取得明显发展,不仅是由于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生的历史性变化、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给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巨大需求和坚实条件,也是因为职业教育发展始终把构建完整体系作为核心任务与逻辑主线,不断创新制度设计、加大政策供给,努力把职业教育建设为一种对经济社会和个体发展具有特定功能的教育、一种有着广泛需求基础的教育、一种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类型教育。  

人社部部署做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2022-05-23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做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通知》强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职业教育法修订的重大意义,认真做好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突出就业导向,坚持立德树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具体形式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首次提出面向市场、促进就业基本原则,明确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全面提高产业工人素质。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产教深度融合,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明确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设专章明确学生实习实训等关键环节各方法律责任。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对于深化全面依法治教,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通知》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好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深刻领悟修法精神,准确把握修法内容。全面学习了解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提出的一系列制度举措,重点领会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要求,领会就业导向、多元办学、产教融合等新制度、新举措及其重大意义。指导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和用人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全面理解和正确掌握职业教育法修订的内涵。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广泛进行宣传,提高全社会对贯彻实施职业教育法重要意义的认识,引导各有关方面自觉遵守和执行职业教育法。《通知》强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抓住重点,扎实推动职业教育法的贯彻实施,履行法定职责,全面加强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各项工作,推动职业教育与就业紧密结合。健全政策制度体系,深入实施技能中国行动。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加强党对技工院校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德技并修培养高技能人才,突出培养特色,大力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技工院校建设水平和育才功能。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贯彻落实“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健全完善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制度,广泛深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通知》提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创造公平就业环境,加强学生权益保障,为职业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加强对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指导,保障职业院校学生享有公平就业机会和平等权利。对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培训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就业支持政策。引导事业单位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理念,着力破除社会上存在的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指导事业单位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单位、不同类别岗位职责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学历、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水平等招聘岗位条件,打通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通道。加强对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实习相关单位的指导监督,提高学生实习权益保障水平。提高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和待遇,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讲好技能故事,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引导推动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

2022-04-28

教政法厅函〔202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修订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职业教育法修订的重大意义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此次职业教育法修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系统总结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和实践成果,进一步完善了新时代职业教育法律制度体系。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坚持目标导向,着力健全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创新制度机制,推动破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效果导向,着力多方位提高职业教育地位,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局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对于深化全面依法治教,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各地各单位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二、深入组织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各地要将学习宣传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作为近期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要作为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精心部署安排,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一)集中组织学习宣传。2022年的职业教育活动周,要把学习宣传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作为重点,集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活动。各地要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作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组织集中学习。要纳入干部培训规划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采取专题讲座、座谈研讨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宣传。要扩大覆盖面,面向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行业组织等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二)聚焦学习宣传重点。要把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宣传,与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相结合,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相结合,深刻领悟修法精神,准确把握修法内容。要全面学习了解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提出的一系列制度举措,重点领会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要求,领会职业教育是类型教育而不是层次教育的新定位,领会就业导向、多元办学、产教融合等新制度、新举措及其重大意义。(三)突出学习宣传实效。要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师生领会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重要内容,从中寻找破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突出问题的“金钥匙”,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识和能力。要通过学习宣传,提高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凝聚各方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合力。要通过学习宣传,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职业教育发展良好社会氛围。三、扎实做好职业教育法的贯彻实施各地要抓住重点,扎实推动职业教育法的贯彻实施,落实法律要求,履行法定职责,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一)着力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要按照法律规定,进一步健全党对职业教育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着力落实公办职业学校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加强民办职业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形成落实党的领导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工作格局。(二)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各地要按照法律要求,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实施。要落实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行业指导、校企合作、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各地要依法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依法调整、优化职业教育的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效能。(三)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按照构建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不同类型职业教育横向融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法律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资历以及其他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要鼓励支持普通中小学、高等学校根据实际增加职业教育相关教学内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职业学校通过“请进来”“送上门”等多种方式,对普通中小学开展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等方面的教育提供支持。(四)切实推动形成多元办学格局。要按照法律规定,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推进多元办学,充分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平等参与职业教育。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构建更加灵活的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群团组织的协作,充分发挥其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的优势和参与制定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育标准、人才需求预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五)大力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适应性。要落实法律规定,适应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需要,大力发展先进制造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加快培养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方面的技术技能人才。要完善学校设置、专业设置、教育教学等标准和招生、管理、评价制度,完善教育教学模式,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学徒制培养的政策体系。要依法落实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依法面向市场、结合产业需求,自主设置专业选用或者编写专业课程教材、设置学习制度、选聘专业课教师,培养适应市场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要推动职业学校面向社会提供高质量的职业培训服务,学校开展校企合作、提供社会服务等收入的一定比例可以用于支付教师、企业专家、外聘人员和受教育者的劳动报酬。(六)强化职业教育支持和保障。要依法落实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各地要依法制定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或者公用经费标准,职业学校举办者要按标准按时、足额拨付经费。要依法落实对职业教育的各种支持和优惠政策,特别是对企业等社会力量的税费优惠政策。要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健全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发展要求的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设置和职务(职称)评聘制度,鼓励职业学校聘请技能大师、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高技能人才专职或兼职担任专业课教师。要营造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氛围,举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技能大赛等活动,对在职业教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各地各单位要抓紧全面清理现有相关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凡与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规定不一致的,应当统一适用法律规定,并按程序和权限启动修订,及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要按照职业教育法中的新规定、新举措和新制度,积极结合本地职业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制定或者推动制定配套落实政策、实施细则等,加快完善职业教育配套政策制度体系,并持续抓好落实。各地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遇到的问题和有关工作建议,请及时报送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教育部办公厅2022年4月25日

教育部:取代英语,体育成为第三主科!最新课程标准发布!

2022-04-25

4月21日,教育部发布《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22年版)》,新课标将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正式施行。这其中,“体育与健康”课占总课时比例10%-11%,超越外语成为小、初阶段第三大主科。国家统计局官方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大陆普通小学在校学生规模约1.07亿人,初中在校学生规模约5018.40万人,学前教育在校学生规模约4805.20万人。据了解,全国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每10年修订一次,而此次教育部门针对旧版做出多处调整,全面提升了小学及初级中学体育课权重。根据新课标规划,从今年9月起,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各年级均会开设“体育与健康”课,占总课时比例10%-11%,超越外语(6%-8%)和理化生、科学(8%-10%),成为小、初阶段仅次于语文和数学的第三大主科。与此同时,新课标还明确学校需充分利用课后服务开展体育锻炼等,发展学生的特长。《课程标准2022》显示,义务教育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内容主要包括基本运动技能、体能、健康教育、专项运动技能和跨学科主题学习。其中,专项运动技能包括球类运动、田径类运动、体操类运动、水上或冰雪类运动、中华传统体育类运动、新兴体育类运动六类,每类包含若干运动项目。根据新课标的定义,田径类运动项目可分为跑(如短跑、中长跑、跨栏跑、接力跑等)、跳(如跳高、跳远等)、投掷(如推铅球、掷实心球、掷垒球等)三类;体操类运动项目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技巧与器械体操(如支撑跳跃、技巧运动、低单杠运动等),另一类是艺术性体操(如韵律操、健美操等);水上运动项目可分为蛙泳、自由泳、仰泳、蝶泳等;冰雪运动项目可分为速度滑冰、高山滑雪、冰球等;中华传统体育类运动项目可分为武术类运动项目(如长拳、形意拳、八卦掌、中国式摔跤、太极拳、射箭、射弩等)和其他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类运动项目(如舞龙、舞狮、摇旱船、跳竹竿、赛龙舟、荡秋千、抢花炮、珍珠球、毽球、墩球等);新兴体育类运动项目可分为生存探险类项目(如定向运动、野外生存、远足、登山、攀岩等)和时尚运动类项目(如花样跳绳、滑板、极限飞盘、跆拳道、独轮车、小轮车、飞镖等)。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教育部发布的新课标也强化了幼小衔接,小学一、二年级的所有课程都将在设计层面更加注重活动化、游戏化、生活化,这将让体育教育逐级下沉,帮助更多儿童建立起运动兴趣,提升运动参与度。

人民日报刊文:多措并举整治“山寨证书

2022-04-07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通知,对面向社会开展的与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的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进行专项治理。一段时间以来,一些机构和单位以新职业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等名义,随意举办培训、评价、发证活动,乱收费、滥发证。还有一些机构和单位虚假或夸大宣传,甚至假冒权威机构名义组织培训、评价、颁发证书。一系列精准设计的套路,让不少人深陷骗局之中。对很多人而言,职业技能证书是体现技能水平、验证职业准入资质的重要依凭,也是增加求职竞争力的重要砝码。如果“山寨证书”充斥其中,不仅给求职者带来经济损失和精力浪费,也会让他们在提升自我职业技能的道路上南辕北辙。更重要的是,“山寨证书”严重干扰正常的专业技能评价,扰乱其衡量职业技术人才的“标尺”作用,给规范有序的职业环境带来冲击。检查是否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虚假或夸大宣传,特别是是否存在违规培训、违规收费等情况;严惩非法颁发或伪造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甚至不培训或培训走过场直接发证;将违纪违规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纳入“黑名单”,对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实行常态化管理……可以看到,此次专项治理,直击“山寨证书”乱象的“七寸”,相信在依法严格治理之下,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有望更加规范合理,职业环境有望更加清朗有序。除了要针对乱象堵塞漏洞、防范风险,进一步疏通渠道、引导需求也十分必要。自2014年以来,国务院分多批取消400多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同时将相关人才评价权下放至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带来了更多求职便利,激发了更大创业热情。随着经济转型升级和新业态不断涌现,职业资格认定的需求大量产生,这为职业人才成长、保护就业创业活力提供了更宽广空间,但一些机构也趁机浑水摸鱼、混淆视听以非法牟利。对此,有关方面不仅要整治不良苗头和问题,还应给予更多专业性指导,不断建立健全适应市场化、社会化的治理方式,完善政府部门指导、公众和第三方监督、行业良性竞争的职业技能人才评价和监督体系。同时针对日益增长的职业资格认定需求、提升自我职业能力需要,提供更完备的培训服务供给、更精准科学的指引,让劳动者在更规范有序的环境中实现“自我增值”。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2年工作要点公布:加强紧缺人才培养!

2022-03-10

3月7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印发2022年工作要点,提到要实施卓越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树锦小编为大家提炼了重要信息,可供考生和家长选择专业时作为参考。要点提炼实施卓越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加强人才工作文件精神,主动服务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全面谋划紧缺人才和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探索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工程师培养体系,造就一批哲学社会科学后备人才。深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会同中央政法委、科技部、卫健委等13 个中央部门深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卓越工程师、法治人才、新闻传播人才、医生、农林人才、教师培养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由“单兵作战”转向“集体发力”,全面提升卓越拔尖人才培养质量。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的意见》精神,坚持全方位谋划、全周期支持、全要素改革、全链条衔接,突破常规、创新模式,建好288 个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基地,加快建设高质量基础学科人才培养体系。加强紧缺人才培养。研制《关于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行动方案》。推进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储能技术、生物育种等领域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加快重型燃气轮机、病毒学、人工智能、国土空间规划等紧缺领域新形态教学资源建设。研制发布《服务健康事业和健康产业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设置指南》。加强儿科学、精神医学、麻醉学、公共卫生、临床诊断检验医学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研制发布《新农科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设置指南》。支持高校布局建设一批新兴涉农专业,增设种业、农林智能装备、食品营养、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紧缺专业。深化高校外语教学改革,加强外语非通用语种、涉外法治、国际新闻传播等关键领域涉外人才培养,有力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一带一路”建设。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四新”从思想到战略、从战略到目标、从目标到举措,统领高等教育创新发展。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打造新时代高等教育的新教改、新质量、新体系、新文化。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清华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一周年座谈会。组织有关高校围绕“三个一流”(一流大学群体、一流人才方阵、一流大学体系)、“四新”建设、走好卓越拔尖人才自主培养之路进行交流研讨。深化新工科建设。突出“交叉融合再出新”,推动现有工科交叉复合、工科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推进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专业特色学院等建设,深化工科人才培养组织模式创新。加快推进计算机领域本科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工作计划。启动特色化高端医疗装备工程实践创新教学中心建设,推进“工医”深度结合。深化新医科建设。锚定“大国计、大民生、大学科、大专业”,积极探索医科与其他学科专业交叉融合。推进“医学+X”多学科背景的复合型创新拔尖人才培养。发布《新医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建设指南》。培育建设一批优质医学院校、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印发《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和管理规定》,深入推进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建设,夯实高校附属医院医学人才培养主阵地。深化新农科建设。印发《关于加快新农科建设 推进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加强知农爱农教育,深入推进高校耕读教育,发挥耕读教育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等综合性育人功能。积极探索“农+X”多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新范式。多途径强化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级综合性共享实践教学基地。创新科教结合协同育人机制,积极推动一省一所农林高校与本省农(林)科院开展战略合作。深化新文科建设。召开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坚持价值引领、守正创新,深化高校文科专业教学改革。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文科专业、文科与理工农医科专业深度交叉融合。持续推进中国政法实务、新闻传播、经济、艺术“四大讲堂”,强化与实务部门合作,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

河南:重点建设100所高水平职业院校

2022-03-04

河南省职业教育大会近日在郑州召开,河南省委书记楼阳生作出批示,省长王凯出席大会并讲话。会议强调,要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夯实中职基础地位,强化高职主体地位,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在“十四五”期间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其中包括重点建设70所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重点打造30所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培育750个省级示范性专业点,加快建设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在中职教育方面,该省将加快实施中职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确保到2025年所有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标准。要通过合并、合作、托管、集团办学、校园土地置换等措施,重点建设70所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引领全省中职教育高质量发展。在高职教育方面,该省支持省辖市政府通过多种渠道举办职业教育,力争增设一批高职院校。新设高职院校要向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资源不足的地区倾斜。重点打造30所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力争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达到10所。以高水平学校为龙头,优化重组专业特色相同、区域位置相近、服务产业交叉的职业教育资源,建设5所左右职业本科院校和5所左右应用技术型本科学校,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开设职业本科专业,力争职业本科专业点达到300个,招生规模达到高职教育的10%。在产教融合方面,该省将重点建设10个左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混合所有制、股份制产业学院。要积极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组建20个省级骨干职教集团,建设一批区域性职教集团。建设100个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500个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省市共建500个区域性开放式公共实训基地。在专业建设方面,河南正在调整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力争到2025年培育750个省级示范性专业点。各职业院校要立足自身优势,聚焦服务2—3个主导产业,实施差异化发展,加快打造精品专业,更好服务传统产业提质发展、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现代服务业优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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