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9一消合格名单已公布!

2020-03-18

2019一消证书领取时间预计为6月份,近日,深圳市公布了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名单,详情如下。 广东省深圳市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现对广东省深圳市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159人(详见附件)。上述人员均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且所填报和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一、公示时间 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3月18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深圳市考生的举报,由深圳市考试院受理。 三、失信人员查处 公示期间深圳市考试院受理对上述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疫情防控期间特别要求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按照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对上述成绩合格人员的举报、受理、核查、反馈等相关事项通过电话或网络“不见面”办理,避免现场办理相关事项。

广东省中山市2019一消合格名单已公布!

2020-03-17

一消证书领取时间预计为6月份,近日,广东省中山市发布了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合格名单,详情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现对中山市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附件)予以公示。上述人员均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且所填报和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一、公示时间 2020年3月5日-3月18日(工作日10天)。 二、受理举报部门 中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311室,联系电话:0760-88230675(周一到周五8:30-12:00,14:30-17:30)。 三、失信人员查处 公示期间,中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受理对上述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证书发放和成绩复核 公示完成后,证书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请留意人社局网上通知。需成绩复核的考生请交复核表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窗口,联系电话:0760-89817185(周一到周五8:30-12:00,14:30-17:30)。 五、疫情防控期间特别要求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按照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对上述成绩合格人员的举报、受理、核查、反馈等相关事项一律通过电话或网络远程办理,杜绝现场办理相关事项。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海南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方式

2020-03-16

根据往年推断,2019年海南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时间预计在5月份开始。为帮助考生顺利领取证书,树锦教育为大家介绍2019年海南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方式,以供各位参考。2019年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预计为2020年5月陆续发放,由各省市人事考试网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领取方式及携带资料 1、考生本人领取合格证书,须出示身份证和准考证或成绩单(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2、请他人代领证书的,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3、准考证丢失的考生,须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证书。本人如知道档案号的,领取时请出示身份证;如忘记档案号的,可到人才考评中心现场查询,并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前来领取。 4、部分地区可采取邮寄证书方式,具体查看当年最新通知。(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1、如人数较多的单位,请尽量由单位人事科统一代为领取(凭单位公章),来之前请查询并记下所有职工的报名序号并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2、如个人前来领取成绩单,则请携带准考证,如准考证已遗失,请携带身份证和自己的报名序号; 3、代他人领取成绩单则需携带他人的准考证或身份证。 4、此次考试凡参加了考试的考生(除缺考、违纪和零分外)均有成绩单。

2019年广东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方式

2020-03-15

根据往年推断,2019年广东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时间预计在5月份开始。为帮助考生顺利领取证书,树锦教育想为大家介绍2019年广东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方式,以供各位参考。2019年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预计为2020年5月陆续发放,由各省市人事考试网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领取方式及携带资料 1、考生本人领取合格证书,须出示身份证和准考证或成绩单(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2、请他人代领证书的,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3、准考证丢失的考生,须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证书。本人如知道档案号的,领取时请出示身份证;如忘记档案号的,可到人才考评中心现场查询,并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前来领取。 4、部分地区可采取邮寄证书方式,具体查看当年最新通知。(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1、如人数较多的单位,请尽量由单位人事科统一代为领取(凭单位公章),来之前请查询并记下所有职工的报名序号并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2、如个人前来领取成绩单,则请携带准考证,如准考证已遗失,请携带身份证和自己的报名序号; 3、代他人领取成绩单则需携带他人的准考证或身份证。 4、此次考试凡参加了考试的考生(除缺考、违纪和零分外)均有成绩单。

2019年河南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方式

2020-03-14

根据往年推断,2019年河南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时间预计在5月份开始。为帮助考生顺利领取证书,树锦教育为大家介绍2019年河南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方式,以供各位参考。 2019年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预计为2020年5月陆续发放,由各省市人事考试网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合格证书领取通知!树锦教育也将及时更新领取信息,请关注! 领取方式及携带资料 1、考生本人领取合格证书,须出示身份证和准考证或成绩单(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2、请他人代领证书的,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3、准考证丢失的考生,须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证书。本人如知道档案号的,领取时请出示身份证;如忘记档案号的,可到人才考评中心现场查询,并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前来领取。 4、部分地区可采取邮寄证书方式,具体查看当年最新通知。(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1、如人数较多的单位,请尽量由单位人事科统一代为领取(凭单位公章),来之前请查询并记下所有职工的报名序号并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2、如个人前来领取成绩单,则请携带准考证,如准考证已遗失,请携带身份证和自己的报名序号; 3、代他人领取成绩单则需携带他人的准考证或身份证。 4、此次考试凡参加了考试的考生(除缺考、违纪和零分外)均有成绩单。

江西省一消考后审核公告

2020-03-13

近日,江西省发布了2019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的考后审核公告,通过的江西考生可以去参与考核了,详情如下。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后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68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对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考资格进行抽查复核。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具体资格复核方式为: 一、复核时间:2020年3月11日至3月13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复核内容:考生以电子邮件形式将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在所在单位缴纳半年以上社保证明扫描件(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材料:(1)若为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请提供2011年12月31日前高级工程师证书及聘书扫描件两件(2)若为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请提供相对应证书扫描件)上传至指定复核邮箱,并在邮箱主题处注明考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三、复核邮箱:考生材料请发送至邮箱2197318575@qq.com。本次资格复核仅支持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复核,感谢广大考生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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