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消防组织召开2020年度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动员会

2020-11-13

党员发展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党员发展工作,进一步提高党员发展对象的政治理论素养,切实把好党员储备力量的“素质关”和“质量关”。近日,洛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召开2020年度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动员会,经过各基层党支部严格推选并经支队政治部审核,来自全市消防救援队伍57名党员发展对象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会议。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余志出席并作讲话。会议宣读了《洛阳市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度党员发展方案》,并强调此次培训将采取支队视频集中授课、支部理论授课、个人自学、理论测试等形式开展,培训内容以《党章》《入党培训教材》为主,引导参训人员学习党的历史、了解党的历程,掌握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端正入党动机,自觉以党员标准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余志副支队长就做好此次培训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坚定信念,加强修养。参训人员要主动把握好此次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每一名党员发展对象在工作学习中,都要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结合“践行训词精神,担当神圣使命,坚持五个不动摇”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进一步充实自己,完善自己。二是要端正态度,注重方法。通过静下心来学、相互交流学、联系实际学,养成多读书、多思考、多实践的良好习惯,以不断适应自身成长和时代发展的需要,促进自身思想和工作的不断进步,为队伍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三是要统筹兼顾,搞好结合。临近年尾,各项工作比较繁重。各单位要把培训学习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保证党员发展对象有充裕的学习时间,督促检查学习效果,实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修订出台《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2020-11-12

近日,省长尹弘签署省政府令第197号,公布《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实施办法》共7章35条,包括总则、政府消防工作职责、政府工作部门消防安全职责、单位消防安全职责、监督管理、 法律责任、附则。在全面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改和中央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各项决策部署的基础上,结合河南实际,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全力维护全省火灾形势稳定。《实施办法》系统构建了我省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明确了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社会单位的主体责任,详细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政府工作部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实施办法》健全完善了政府消防工作协调机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协调指导消防工作开展,督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全力提升我省消防安全工作水平。《实施办法》全面规范了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明确《消防法》中涉及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五个部门职责,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机关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应急管理部门负有程序性事项报告职责,住建部门负有消防安全审批职责,市场监管部门涉及消防产品质量监管职责、消防标准制修订职责。《实施办法》明确细化了行业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行业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法履行五项工作职责。区分不同情况,明确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商务等9个行业主管部门对其主管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等10个部门和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消防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在全国地方消防立法中,首次提出大数据管理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实施办法》从严界定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为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分别对消防安全一般单位、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多产权建筑管理或者使用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进行了全面、详细、具体的规定。《实施办法》强调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监管机制。为倒逼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实现考核结果运用、事前监督与事后追责的统一,《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评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并且规定各有关部门建立消防安全信用制度,将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信用情况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促使政府、政府工作部门和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是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消防队伍改制转隶基本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改及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重大历史背景下修订出台,重点结合河南实际,将国家和我省有关消防安全的各项改革意见和决策部署固定下来,为我省消防工作提供法治化保障。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完善考评机制、建立信用制度,使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有抓手,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原“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升级改版啦! 更名为 “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

2020-11-09

好消息!原“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升级改版啦!新版网站更名为“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目前已正式上线运营域名沿用将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查询和应用服务这是一个功能强大、信息满满的网站一起来了解吧——功能一查询您的技能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输入所查证书的证书编号、证件号码和姓名,可以查询自己获得的技能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范围为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等评价机构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查询范围为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鉴定并颁发的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功能二查询技能类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公众可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职业资格鉴定机构公示查询系统”功能,查询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等评价机构和鉴定机构相关信息。功能三了解我国有哪些职业(工种)以及职业标准公众可通过职业分类系统,按职业分类目录检索职业信息,或按职业代码、职业名称精确查询职业信息,了解职业信息的最新动态。还可通过职业标准系统,查询到2018年以来发布的职业标准并进行下载。功能四查询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里有哪些职业公众可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系统”模块,查看准入类职业资格。功能五查阅技能人才评价相关政策文件公众可通过“相关政策文件系统”模块,查询与技能人才评价相关的政策文件。功能六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备案申请具备资质的评价机构可以通过该网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申报平台”,进行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备案申请。以上这些都记住了吗?心动不如行动快去体验一下吧!

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 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

2020-11-03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有关要求,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自《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施行之日起,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87号)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3〕13号),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补充规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21号)同时废止。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9年1月25日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或提供安全生产专业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 国家设置注册安全工程师准入类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第四条 注册安全工程师级别设置为:高级、中级、初级。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评价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各级别注册安全工程师中英文名称分别为: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Intermediate Certified Safety Engineer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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