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凭一级消防工程师证可领补贴1500元!31省市申领政策汇总!

2020-10-15

考取消防工程师证书除了升职加薪外,还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哦,近日银川市人社局、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分别发布了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公示通知,其中取得消防工程师证书可申领补贴金额1500元。原文通知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宁人社发[2019]39)、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的通知》(银人社发[2017] 402 号)要求,现将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办理的441人次技能提升补贴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4日至8日。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可拨打举报电话0951-6019572 反映情况。2020年第四批技能补贴人员公示名单.xlsx银川市就业与创业服务局2020年9月4日全部名单详情链接:http://rsj.yinchuan.gov.cn/xxgk/tzgg/202009/t20200904_2218052.htm根据山东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85号)规定,经审核,拟同意给予王同等305名同志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2020年9月7日至9月11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向济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反映。监督电话:66605964、68966712。附件:2020年度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公示名单(技术类第114批)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0年9月7日全部名单链接:http://jnsi.jnhrss.jinan.gov.cn/art/2020/9/7/art_14600_4588731.html补贴申领汇总及相关答疑根据人社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文件,明确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对象为:(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自人社部发文后,除了上海沿用此前政策,其他省(市、自治区)都已发文,明确职业证书补贴领取方式。政策实行后,近两年,一些省份已对此政策进行了修订调整,变得更加惠及大部分从业者。01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全国多地明确: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将申领条件由参保企业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02提高补贴金额云南:2020年我省调整提高的30个职业(工种),指的是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云南省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调整提高部分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目录(2020年)》内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上浮30%,分别为:初级(五级)1300元、中级(四级)1950元、高级(三级)2600元。03申领补贴通知汇总注意:各地政策不一致,具体申领以当地政策为准广东《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www.gdhrss.gov.cn/jcgk/20171206/10627.html《广东省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http://www.mohrss.gov.cn/sybxs/SYBXSzhengcewenjian/SYBXSdingfangzhengce/201908/t20190813_329385.html江苏《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17/8/29/art_44576_5600818.html《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税务局 省总工会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19/10/11/art_51035_8731082.html山东《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472/201707/62029.shtml《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354/201904/81af793b-ab3c-4060-ba9e-fafc6145ed99.shtml河南《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企业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hrss.henan.gov.cn/sitegroup/root/html/ff808081639488760163aa9212971dd8/f3622f6410194c67a13eff3a4bbcfa6c.html四川《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 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rst.sc.gov.cn//rst/zcwj/2018/4/17/f157c14327ff466fbd9a6d4b0ee059b4.shtml《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http://rst.sc.gov.cn//rst/zcwj/2019/8/29/d633b22c67d8460cb12b52d9b888884e.shtml浙江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http://www.zjhrss.gov.cn/art/2017/7/17/art_1229101516_308894.html河北《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s://rst.hebei.gov.cn/a/redianzhuanti/qmcb/tzgg/2019/0703/7534.html湖南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http://www.hunan.gov.cn/xxgk/wjk/szbm/szfzcbm_19689/srlshbzt/gfxwj_19835/201901/t20190114_5258344.html《关于落实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等若干问题的意见》http://www.mohrss.gov.cn/sybxs/SYBXSzhengcewenjian/SYBXSdingfangzhengce/201908/t20190813_329364.html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办法》的通知http://rst.hubei.gov.cn/fbjd/xxgkml/zcwj/zcfg/201708/t20170801_705492.shtml福建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http://rst.fujian.gov.cn/zt/jyzccs/jyzcfbq/sj/201709/t20170919_928090.htm陕西《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http://www.mohrss.gov.cn/sybxs/SYBXzhanchixingdong/201804/t20180427_293112.html《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会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new.shaanxi.gov.cn/zfgb/155322.htm北京《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1905/t20190522_60542.html《北京市关于失业保险稳定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www.mohrss.gov.cn/sybxs/SYBXSzhengcewenjian/SYBXSdingfangzhengce/201908/t20190807_328744.html上海关于印发《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rsj.sh.gov.cn/tzypx_17279_17279/20200617/t0035_1389645.html甘肃《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www.mohrss.gov.cn/sybxs/SYBXzhanchixingdong/201804/t20180427_293123.html《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http://www.rst.gansu.gov.cn/def/def/index_1_1329.jsp?trid=30612&category=%E6%B6%89%E4%BC%81%E4%BC%98%E6%83%A0%E6%94%BF%E7%AD%96%E4%BF%A1%E6%81%AF天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www.mohrss.gov.cn/sybxs/SYBXzhanchixingdong/201804/t20180427_293116.html《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http://hrss.tj.gov.cn/ecdomain/framework/tj/gnnknhmjegifbbodkjajlpafcampibii/innplgdkegifbbodkjajlpafcampibii.do?isfloat=1&fileid=20190605141542049&moduleIDPage=innplgdkegifbbodkjajlpafcampibii&siteIDPage=tj&pageID=gnnknhmjegifbbodkjajlpafcampibii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www.mohrss.gov.cn/sybxs/SYBXzhanchixingdong/201804/t20180420_292708.html安徽《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www.mohrss.gov.cn/sybxs/SYBXzhanchixingdong/201804/t20180420_292706.html《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企业稳岗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http://hrss.ah.gov.cn/public/6595721/8439997.html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关于印发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http://www.mohrss.gov.cn/sybxs/SYBXzhanchixingdong/201804/t20180420_292718.html《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工作的通知》http://rst.gxzf.gov.cn/ztjj/ztjjztzq/yhys/t2283998.shtml江西《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www.mohrss.gov.cn/sybxs/SYBXzhanchixingdong/201804/t20180425_293003.html山西《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www.mohrss.gov.cn/sybxs/SYBXzhanchixingdong/201804/t20180427_293111.html《山西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的通知》http://www.mohrss.gov.cn/sybxs/SYBXSzhengcewenjian/SYBXSdingfangzhengce/201908/t20190809_329099.html重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www.mohrss.gov.cn/sybxs/SYBXzhanchixingdong/201804/t20180427_293119.html辽宁《关于辽宁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rst.ln.gov.cn/zcfg/lrs/201708/t20170824_3019354.html吉林《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hrss.jl.gov.cn/gg/201709/t20170907_3442935.html《吉林省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http://www.mohrss.gov.cn/sybxs/SYBXSzhengcewenjian/SYBXSdingfangzhengce/201908/t20190812_329313.html黑龙江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http://www.mohrss.gov.cn/sybxs/SYBXzhanchixingdong/201804/t20180425_292983.html《黑龙江省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www.mohrss.gov.cn/sybxs/SYBXSzhengcewenjian/SYBXSdingfangzhengce/201908/t20190812_329314.html云南《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云南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部分职业补贴标准的通知》http://hrss.yn.gov.cn/NewsView.aspx?NewsID=31310&ClassID=372《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政策解读》http://hrss.yn.gov.cn/NewsView.aspx?NewsID=37465&ClassID=560贵州关于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http://rst.guizhou.gov.cn/zwgk/zcwj/shbx/201711/t20171118_24987763.html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www.nmg.gov.cn/art/2018/5/30/art_1571_220238.html海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财政厅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www.mohrss.gov.cn/sybxs/SYBXzhanchixingdong/201804/t20180420_292722.html青海《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的通知》http://rst.qinghai.gov.cn/qhrstweb/zcfg/zcfginfo.action?rid=1306西藏《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hrss.xizang.gov.cn/zc/sh/201807/t20180705_56040.html宁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的通知》http://www.mohrss.gov.cn/sybxs/SYBXzhanchixingdong/201804/t20180427_293105.html 注:欢迎补充

重磅!2020年停工令要来了!

2020-10-14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也就是大家所说的“停工令”,持续时间为2020-2021年秋冬季 。涉及9个省39个地市39个行业。该文件同时抄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省(市)生态环境厅(局)。最新“停工令”发布!明确要求,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未达到排污 许可管理要求的企业,不纳入绩效分级管理范畴(但应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采取停产或最严级别限产措施,以生产线计。明确要求:全面加强钢铁、建材、有色、 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 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粉状物料等采用密闭、封闭 等方式储存和输送,2020年12月底前,各省(市)完成一轮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涉及哪些地区?根据文件要求,本次涉及的区域包括:1、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含河北省定州、辛集市,河南省济源市)。2、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含西咸新区)、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含韩城市)以及杨凌示范区。涉及哪些行业?9月25日,在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为更好地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将实施绩效分级的行业从15个扩展到39个:1长流程联合钢铁;2短流程钢铁;3铁合金;4焦化;5石灰窑;6铸造;7氧化铝;8电解铝;9炭素;10铜冶炼;11铅、锌冶炼;12钼冶炼;13再生铜、铝、铅;14有色金属压延;15水泥;16砖瓦窑;17陶瓷;18耐火材料;19玻璃;20岩矿棉;21玻璃钢(纤维增强塑料制品);22防水建筑材料制造;23炼油与石油化工;24炭黑制造;25煤制氮肥;26制药;27农药制造;28涂料制造;29油墨制造;30纤维素醚;31包装印刷;32人造板制造;33塑料人造革与合成革制造;34橡胶制品制造35制鞋;36家具制造;37汽车整车制造;38工程机械整机制造;39工业涂装。实施时间?行动方案持续时间为2020-2021年秋冬季 。

统一考试、职称共享!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专业技术人才资格互认来了

2020-10-13

近日,上海市人社局网站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和继续教育学时互认暂行办法》的通知,202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1、本办法实施前,已在沪苏浙取得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计量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发放地注册的,可随所在企业经示范区属地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后执业。2、本办法实施后,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计量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由沪苏浙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合格标准、统一证书样式,取得的证书可在示范区内任一省级主管部门作为注册、执业或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3、在沪苏浙取得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跨区域流动到示范区工作,且符合国家职称评价基本标准的,不再进行复审、复评或确认,可由用人单位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符合高一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持原职称证书进行申报。4、示范区内专业技术人才可在沪苏浙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其学时在示范区内均有效。关于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和继续教育学时互认暂行办法》的通知示范区执委会发〔2020〕13号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政府:现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和继续教育学时互认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9月16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和继续教育学时互认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9〕99号)总体要求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府规〔2020〕12号)相关部署,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专业技术人才流动,促进人才使用,完善人才有序流动机制,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示范区,适用对象为与示范区范围内注册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格,是指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职称”);本办法所称继续教育学时,是指符合国家继续教育规定,并经认定的学时。第二章 职业资格互认第四条 职业资格互认范围为人社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并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动态调整。第五条 对全国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合格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有关注册、登记、执业根据国家相关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执行。第六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在沪苏浙取得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计量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发放地注册的,可随所在企业经示范区属地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后执业。第七条 本办法实施后,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计量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由沪苏浙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合格标准、统一证书样式,取得的证书可在示范区内任一省级主管部门作为注册、执业或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第三章 职称互认第八条 职称互认的范围为国家统一设置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第九条 在示范区就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突破户籍、档案、人事关系的制约,通过现工作单位向属地有关主管部门申报相应职称。第十条 在沪苏浙取得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跨区域流动到示范区工作,且符合国家职称评价基本标准的,不再进行复审、复评或确认,可由用人单位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符合高一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持原职称证书进行申报。第十一条 经沪苏浙人力社保厅(局)备案的自主评审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跨区域流动到示范区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根据其从事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或评审。第四章 继续教育学时互认第十二条 示范区内专业技术人才可在沪苏浙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其学时在示范区内均有效。沪苏浙专业技术人才跨区域流动到示范区的,其取得的继续教育学时,均可作为考核评价、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培养选拔、执业注册的依据。第十三条 在沪苏浙取得的临床、口腔、中医和预防医师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均可作为示范区医疗卫生单位人员聘用、职称评聘、岗位晋升的依据。第十四条 沪苏浙在示范区内共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发挥太湖培训中心等示范区现有国家级基地平台辐射作用,加大对示范区资源倾斜力度。沪苏浙每年面向示范区设立若干期专技人员高级研修班,并互派示范区内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培训班,加强示范区内专业技术人才的合作交流。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十五条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和继续教育学时的共享。建立统一的数据采集与共享规范标准,推动沪苏浙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相关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实现沪苏浙专业技术人才信息资源的共享和整合。第十六条 加强失信专业技术人才联合惩戒。对沪苏浙专业技术人才在职业资格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证书,或在跨区域流动时提供虚假资格证书、学时证明的,将记入职业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两省一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施联合惩戒。第十七条 加快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对示范区内在长三角地区具有领先优势的行业领域或社会通用性强、影响面广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研究制订统一的职称评价标准,并探索在示范区成立联合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示范区相应系列、级别职称评审。第六章 附则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力社保部门牵头推进、相关部门负责解释;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负责协调沟通;苏州市、嘉兴市人力社保部门负责配合实施;上海市青浦区、苏州市吴江区、嘉善县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落实。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取得建造师等证书,可领取2000元补贴!

2020-10-10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明确提出:1.劳动者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2.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或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3.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公布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方便劳动者按需选择。4.支持企业按规定自主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鼓励企业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5.在全国各类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关于证书补贴领取常见答疑1.劳动者必须在户籍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才能领到补贴吗?不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破除了地域、户籍制约,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中明确指出,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的,按规定可以领取职业培训补贴。2.在一年内,已经参加过一次补贴培训再参加培训还能领补贴吗?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3.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还能领取补贴吗?如果你已经到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是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而且你确有培训需求,那么,按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的相关规定,你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是有资格领取补贴的。但是,具体实施办法要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为准。你可以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了解详情。4.劳动者可以从哪里获悉补贴培训机构或者补贴培训项目的信息?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当地补贴培训相关信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中要求各地提高培训管理服务水平,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公布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方便劳动者按需选择。5.对劳动者的技能评价主要有哪几种方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目前对劳动者的技能评价主要采用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6.什么是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目录。由目录中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对合格人员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电子证书)。如果你取得了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且证书信息可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全国联网查询系统(jndj.osta.org.cn)查询,那么你将被纳入人才统计范围,可以落实相关政策,兑现相应待遇。7.职业技能分为几个等级?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 (2018年版)》,职业技能一般分为五个等级,由低到高可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根据各职业的实际情况,确定该职业的技能等级级次。【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补贴申请流程及标准请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拿到一级建造师证书后可以评职称!国家还会多发钱

2020-10-09

2020年一建考试已结束,想要考取一建证书的人还在观望,现在一建证还值不值得考?我要不要现在准备准备考2021年的呢?2021年的会不会更难啊?会不会不好通过呢?其实这些大家都没必要担心,现在考一个证就一定有它的好处!下面就让树锦教育为大家细数拿到一建证书后你能获得什么!1工资会增加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出:推进职业资格与职称、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衔接,支持用人单位打破学历、资历等限制,将工资分配、薪酬增长与岗位价值、技能素质、实绩贡献、创新成果等因素挂钩。一般现在国内正常的一级建造师,他们的年薪在10万到20万之间。也许他们做到了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还有更高的薪资水平。这个水平和他们岗位的含金量也是成正比的。这也就是为什么那么多的人想获得一级建造师,提升自己的原因。2能领额外补贴国务院《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明确: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或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随着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多地相继明确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3更多晋升机会其实一级建造师他的就业面是非常广的,他需要我们的从业人员同时具备工作经验和资质证书。在职场中一般具备这样能力的人,他都会有很高的竞争力,他们一般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还懂法规,他是一个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他们既有理论的知识,也有丰富的实践知识,还有较强的管理人员的能力,这样的复合型人在职场,当然是非常具有竞争力和杀伤力的。4对自己更认可最后我想说一级建造师的价值,对个人来说,它体现在增强了个人的自信心。一个通过建造师考试的人,他自己内心对自己是认可的,他不管做什么事情,对心里都是有底气的。让他在对待老板对待甲方对待员工的时候都觉得自己是有理有据的人,他说出来的话代表着一个权威。老板会相信他的专业度,员工会相信他的个人能力,总之有这样一个证书,对于个人的信心和能力都是一个非常棒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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