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河南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

2019-11-21

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制约;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无纸化评审…… 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可谓亮点频出。 打破户籍等制约条件畅通职称申报渠道 《通知》明确,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制约,从2019年起,在河南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含中央驻豫单位以及在河南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注册地)管理原则,均通过本人工作单位申报职称评审。 此外,“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会计系列从2019年起不再实行评聘分开政策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申报年度评审计划,按程序备案并上网公示,严格按照已备案公示的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推荐职称评审。 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 从2019年起,我省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 申报人不通过工作单位申报而是跨地区、跨单位申报职称,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备案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职称或者超评审计划申报职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推荐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有不实或者隐瞒,以及其他违反职称政策规定等情形,均属违反诚信承诺制。 需要注意的是,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今年我省职称工作实现网上申报 1 据悉,我省在今年7月2日正式上线运行了基于互联网的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平台。从今年起,我省通过职称工作信息平台申报评审职称,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无纸化评审和电子证书管理。 申报流程需要用人单位联系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省直主管部门创建单位账号,上传材料并通过审核。通过审核后,用人单位管理员登录平台,创建申报人账号。 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或外省委托评审人员,实行线下申报,可不通过职称工作信息平台申报。 另外,今年职称评审进行网上审核,所以职称申报资格审核环节不再提交纸质材料,可以跟一摞材料说拜拜啦! 此外,今年将试行无纸化评审。从2019年起,我省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在发放纸质证书的同时,制发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改革的亮点很足!”现年34岁的徐强,在一家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他在受访时表示,“原来评职称时往往到处找资料,准备的纸质申报材料繁多得令人心烦意乱,今年启用了网上申报,审核环节也不用再提交一摞摞的材料了,特别人性化。希望能切实通过信息技术打造职称阳光评审,使得评审更加透明公正!”

今年起,河南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

2019-11-20

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制约;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无纸化评审…… 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可谓亮点频出。 打破户籍等制约条件畅通职称申报渠道 《通知》明确,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制约,从2019年起,在河南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含中央驻豫单位以及在河南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注册地)管理原则,均通过本人工作单位申报职称评审。 此外,“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会计系列从2019年起不再实行评聘分开政策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申报年度评审计划,按程序备案并上网公示,严格按照已备案公示的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推荐职称评审。 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 从2019年起,我省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 申报人不通过工作单位申报而是跨地区、跨单位申报职称,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备案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职称或者超评审计划申报职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推荐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有不实或者隐瞒,以及其他违反职称政策规定等情形,均属违反诚信承诺制。 需要注意的是,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今年我省职称工作实现网上申报 1 据悉,我省在今年7月2日正式上线运行了基于互联网的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平台。从今年起,我省通过职称工作信息平台申报评审职称,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无纸化评审和电子证书管理。 申报流程需要用人单位联系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省直主管部门创建单位账号,上传材料并通过审核。通过审核后,用人单位管理员登录平台,创建申报人账号。 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或外省委托评审人员,实行线下申报,可不通过职称工作信息平台申报。 另外,今年职称评审进行网上审核,所以职称申报资格审核环节不再提交纸质材料,可以跟一摞材料说拜拜啦! 此外,今年将试行无纸化评审。从2019年起,我省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在发放纸质证书的同时,制发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改革的亮点很足!”现年34岁的徐强,在一家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他在受访时表示,“原来评职称时往往到处找资料,准备的纸质申报材料繁多得令人心烦意乱,今年启用了网上申报,审核环节也不用再提交一摞摞的材料了,特别人性化。希望能切实通过信息技术打造职称阳光评审,使得评审更加透明公正!”

2020年河南一级建造师报考流程参考

2019-11-18

随着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落幕,2020年一级建造师备考已经开启。很多考生想要了解2020年一级建造师报考相关报考信息,今天,树锦教育为大家分享的是2020年河南一级建造师报考流程。 目前,2020年河南一级建造师报名公告尚未公布,考生可以参考2019年河南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 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预处理 “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按钮,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 若为已注册老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人事考试时使用。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 考生注册成功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过程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完成,请及时登录查看结果。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建议考生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核验,以免影响正常报名。 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不通过或需要人工核验的都不会影响报名,但考生需要按要求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或上传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4.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 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请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留存或现场人工核查时使用。

一级消防工程师前景堪忧?这些政策告诉你答案

2019-11-14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是近几年较火的职业资格类考试,每年都有不少新考生加入到一级消防工程师备考中,有不少消防考生担心: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是否真的有价值?前景真的很好吗?今天,树锦教育来为各位整理汇总2019年消防相关政策通知,供各位考生参考。 1 今年4月23日,国家公布了新的《消防法》,其中第三十四条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资格”。   2 今年5月,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罗永强表示: “对于大型养老机构,还要积极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组建专业的管理团队实施规范的管理,同时要建立健全微型消防站,常态开展内部的防火检查,巡察和消防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 3 5月24日,国务院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明确:劳动者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目前山东省已经开始实施,一级消防注册工程师补贴可达1500元。 4 从7月1日,住建部接手消防审核验收开始,不断有地区制定出台组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的文件,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与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支撑。 截至目前,江西、河北、吉林、内蒙古、辽宁、安徽6省从消防高级专业人才稀缺的实际出发,提出“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是官方承认的专家基础条件之一。     5 7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全文共44条,明确了职称评审管理的主要规定和程序,对职称评审的全过程进行规范管理。《规定》的出台是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强职称评审管理、完善职称政策法规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 截至目前,已有多个省市明确开始实施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政策,其中注册消防工程师也属于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 6 8月14日,中国建设银行福建支行发布社会招聘公告,面向社会招聘消防专业工程师岗,明确规定持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所有银行都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配备相应人员。 7 8月29日,应急管理部印发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贯工作,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 第四条从事消防安全评估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企业法人资格;(二)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三)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安全评估设备配备符合附表1和附表3的要求;(四)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且企业技术负责人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五)健全的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 8 9月2日,广东消防救援总队在官方网站正式对外公布《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十七条要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应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并报告市级消防救援机构。 综上所述,消防工程师是一个新兴的行业,也是国家大力扶持和推行的,我们可以看到国家越来越重视消防工程师,消防行业发展也会越来越好。

新政策!消防师证可以领取国家补贴啦!

2019-11-13

越来越值钱的消防工程师,好消息又来了!新政策出台国家大力支持职业技能学习又要给补贴,没考消防师的朋友你们还在等什么?这么好的机会还想错过么? 相关内容 必备条件: 必须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含消防、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健康管理师、人力等等)!!!且该证书位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中,共计140项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共计59项(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共计81项(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 原文内容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国办发〔2019〕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9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作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就业创业需要,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二)目标任务。2019年至2021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三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1500万人次以上;经过努力,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二、对职工等重点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企业需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的技能培训,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境外培训。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作用,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要组织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普遍开展安全技能培训,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支持帮助困难企业开展转岗转业培训。在全国各类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三年培训100万新型学徒。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现学校培养与企业用人的有效衔接。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一致灵活调整工作时间,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对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持续实施农民工“春潮行动”、“求学圆梦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返乡创业培训计划以及劳动预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专项培训,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对有创业愿望的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创业担保贷款、后续扶持等服务。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开展职业农民技能培训。 (五)加大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技能扶贫工作力度。聚焦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鼓励通过项目制购买服务等方式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下同)补贴,不断提高参训贫困人员占贫困劳动力比重。持续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下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帮扶和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和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对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按政策给予补助。 三、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有效增加培训供给 (六)支持企业兴办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积极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的,各级政府可按规定根据毕业生就业人数或培训实训人数给予支持。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可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政府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支持高危企业集中的地区建设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 (七)推动职业院校扩大培训规模。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扩大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的培训规模。在院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按《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规定执行。在核定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可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单位倾斜。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职业院校在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保障其合理待遇。 (八)鼓励支持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不断培育发展壮大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支持培训和评价机构建立同业交流平台,促进行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民办职业培训和评价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九)创新培训内容。加强职业技能、通用职业素质和求职能力等综合性培训,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就业指导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家政、养老服务、托幼、保安、电商、汽修、电工、妇女手工等就业技能培训;围绕促进创业开展经营管理、品牌建设、市场拓展、风险防控等创业指导培训;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循环农业、智慧农业、智能建筑、智慧城市建设等新产业培训;加大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力度。 (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对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的实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予以支持。支持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加强职业训练院建设,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大力推广“工学一体化”、“职业培训包”、“互联网+”等先进培训方式,鼓励建设互联网培训平台。加强师资建设,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可按规定自主招聘企业技能人才任教。加快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开发,规范管理,提高教材质量。完善培训统计工作,实施补贴性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探索建立劳动者职业培训电子档案,实现培训评价信息与就业社保信息联通共享,提供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 四、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加强政府引导激励 (十一)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对高校毕业生和企业职工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同时给予生活费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或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由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工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一定期限的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十二)支持地方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可在规定的原则下结合实际调整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人员范围和条件要求,可将确有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纳入政策范围。市(地)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可在规定的原则下结合实际确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县级以上政府可对有关部门各类培训资金和项目进行整合,解决资金渠道和使用管理分散问题。对企业开展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一定比例的培训补贴资金,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地可对贫困劳动力、去产能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开展项目制培训。 (十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支持和筹集整合力度,将一定比例的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以及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的1000亿元,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地拟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单独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用于职工等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具体筹集办法由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另行制定。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推动企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开展自主培训与享受政策开展补贴性培训的有机衔接,探索完善相关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可安排经费,对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开发、师资培训、教学改革以及职业技能竞赛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对培训组织动员工作进行奖补。 (十四)强化资金监督管理。要依法加强资金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保护工作落实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 (十五)强化地方政府工作职责。地方各级政府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省级政府要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省级统筹、部门参与、市县实施的工作格局。各省(区、市)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出台政策措施,明确任务目标,进行任务分解,建立工作情况季报、年报制度。市县级政府要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鼓励各地将财政补助资金与培训工作绩效挂钩,加大激励力度,促进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和层次,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效开展。 (十六)健全工作机制。在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健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等各方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政策制定、标准开发、资源整合、培训机构管理、质量监管等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抓好督促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要统筹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教育部门要组织职业院校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积极参与培训工作。财政部门要确保就业补助资金等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职业农民培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协调组织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应急管理、煤矿安监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国资监管部门要指导国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共同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支持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十七)提高培训管理服务水平。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放管服”改革。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公布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方便劳动者按需选择。地方可采取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购买培训服务和评价服务。探索实行信用支付等办法,优化培训补贴支付方式。建立培训补贴网上经办服务平台,有条件的地区可对项目制培训探索培训服务和补贴申领告知承诺制,简化流程,减少证明材料,提高服务效率。加强对培训机构和培训质量的监管,健全培训绩效评估体系,积极支持开展第三方评估。 (十八)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与评价有机衔接。完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动态调整职业资格目录,动态发布新职业信息,加快国家职业标准制定修订。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为劳动者提供便利的培训与评价服务。从事准入类职业的劳动者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推动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支持企业按规定自主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鼓励企业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提升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十九)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政策措施,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表彰工作,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营造技能成才良好环境。

2019消防考试结束后,这些问题请各位考生重点关注!

2019-11-12

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已经结束,不少考生心中的一座大山总算移开了,有考生认为:既然考完了,就可以放心的去玩耍,再也不用熬夜刷题,看书本了。错,错,错,考后怎么样也需要自我总结一下吧!总结一下这一年的努力,然后在想一下,考后需要自己关心的问题,这些事情你都清楚吗?如果不是很清楚,那么树锦教育就来说说消防工程师考后需要关注的事,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2019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真题及答案 现在一级消防工程师考后热点话题就是,真题及答案,这几天树锦教育也忙得“不亦乐乎”很高兴替同学们开心,终于熬出头,接下来树锦教育就讲讲真题的情况,经过树锦教育老师坚持不懈的努力,2019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真题及答案已经王铮,快来对答案吧!   二、2019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成绩查询时间 2019年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应该会在考后3个月后公布,预计2019年2月底公布,具体时间树锦教育将会及时为各位考生推送相关资讯,请各位考生们耐心等待吧! 三、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查询方式 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查询方式为网上查询,考生们登录各省人事考试网或者中国人事考试网官网进行查询。 四、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合格标准是多少 历年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试卷满分均为120分),预计2019年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也不会有太大变化,预计为72分。 五、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后审核地区汇总 2019年消防工程师考试有部分省份实行考后资格审核制度,考生们这是一个关键注意的问题,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核,不然会影响证书的申领。 总结,参加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的考生们,不管你们考的怎么样,请以积极地心态去面对这次考试,对自己估分感觉不是很理想的考生,你们莫着急!这不是成绩还没有出来吗?也不见得考的有多差,对自己抱有信心,三科肯定能过一两科吧,剩下的明年接着考。感觉考的很好的考生也不要太过于兴奋,毕竟没有出成绩,在这里还是祝愿所有考生都能取得理想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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