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多省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通知汇总

2020-04-23

截止到目前,已有多个省市发布了一级建造师证书的领取通知,树锦教育整理了10个地区关于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的通知,恭喜成功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快马加鞭去领取自己的证书吧! 福建省 关于2019年度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邮寄系统开放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执业资格证书邮寄系统已开放,已通过2019年度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可在系统内填写相应信息,申请资格证书邮寄,仅限邮寄给考生本人。待我中心收到资格证书后,将会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证书邮寄。 没有申请邮寄的,我中心将发送给设区市发放点,考生可到所属地市发放点领取。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考试动态。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广东省 广东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不含增项)、统计(初级、中级)和审计(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东考区合格人员电子证书上线的通知》通知,2019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东考区合格人员电子证书已上线。 关于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不含增项)、统计(初级、中级)和审计(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东考区合格人员电子证书上线的通知 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不含增项)、统计(初级、中级)和审计(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东考区合格人员的电子证书已上线。 登录电子证书系统后,合格人员可点击“我的电子证书”查询、下载和打印电子证书;第三方可点击“证书验证”验证电子证书信息的真伪。 咨询电话:020-3760571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山东省 关于恢复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纸质)发放、补办业务的公告 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已逐步恢复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纸质)的印制、发放和补办工作。现将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恢复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纸质)的发放、补办业务。考生可关注所在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或电话咨询了解相关业务的具体安排。 二、考生可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证书办理”栏目,查看《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状态》、《证书服务指南》,了解证书发放进度及办理流程。 三、为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议考生通过网上办事、邮寄证书等方式完成不见面办理。确需现场办理的,请先电话咨询所在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并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江西省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和补办(换发)恢复办理的通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通知有关要求,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将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纸质)发放、补办进行恢复办理。 为此,我省将于4月9日起恢复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纸质)发放、补办工作。需要现场领取证书的,请按照本网站“证书发放”栏目相关要求办理;需要申请补办(换发)资格证书的,请按照本网站“下载中心”栏目相关要求办理。同时,2019年度下半年资格考试纸质证书将会陆续发放,请考生关注本网站公告。 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浙江省 2019年浙江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已上线,用户可以进入“考试成绩查询及电子证书”栏目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进入后进行登录,即可打印下载合格证明。 甘肃省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证书办理的通知》,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办理实行“网上办、邮寄办”服务。 关于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证书办理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现将我省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科目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经济6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78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十个专业)96分。 二、资格证书办理 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办理实行“网上办、邮寄办”服务,请合格人员及时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在“资格证书办理”栏目在线注册后,选择证书申领,提前准确填写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邮寄信息。 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证书无法送达或丢失的,由本人自行承担责任。证书到达我中心后,将在第一时间安排邮寄服务。 合格人员长期接受监督举报,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 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恢复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补办工作的通知》。 关于恢复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补办工作的通知 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通知,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纸质)的印制、发放工作正在逐步恢复。现将我省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证书办理情况可查阅中国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的“证书办理进度”。 二、2017年度至今及部分既往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数据已上线“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急需用证的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下载本人的证书电子文件。 三、用证单位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的“人社服务”栏目“证书验证”功能对全部证书电子文件和2019年度以来的纸质证书的最新状态进行在线扫码(二维码)查验,亦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输入相关信息对纸质证书或证书电子文件进行实时查验。 四、2020年上半年我省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及存档表补办业务受理时间为4月7日至4月21日。 五、4月7日起,我省各年度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含补办)全省恢复发放。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河北省 需领取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请查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制作发放人员名单》查询证书发放信息。 一、《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制作发放人员名单》所列人员,请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到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社会事务区(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主楼二楼)领取: (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 (二)单位办事人员持单位介绍信(注明办事人员姓名和领取证书信息并加盖注册单位公章)及办事人员身份证原件; (三)委托人持本人及注册师身份证原件。 二、《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制作发放人员名单》未列人员,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已准予注册的一级建造师,请到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社会事务区提交一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用于证书制作。 河北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河南省 关于建设行业执业师证书现场领取业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企业和从业人员: 鉴于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为满足企业和从业人员需求,同时避免人员聚集造成卫生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我厅办事大厅有序恢复建设行业执业师证书现场领取业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办理业务 本次恢复现场办理业务为建设行业执业师注册证书、资格证书业务,具体包括: 1.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及贴条; 2.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领取; 3.一、二级建筑师职业资格证书领取; 4.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 5.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及贴条; 6.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领取; 7.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及签章。 可以领取的证书批次,详见注册中心网站公告。 二、预约办理方式 执业师证书业务全面采取预约形式办理。办事人员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河南建设注册中心)“便民服务”栏目或官网(zczx.hnjs.gov.cn)发布的预约小程序进行预约。 预约成功后,按照约定时间,持预约信息和相关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前往河南建设大厦(郑开大道89号)一楼大厅1—4号窗口办理。 三、业务办理时间 办事大厅于3月31日开始,有序恢复执业师证书现场办理业务。业务办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北京市 为方便考生尽快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经研究,即日起我市恢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的邮寄服务,结合中央及我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有关要求,继续暂停现场受理核发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2019年度国家已印制完毕并送达我市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二)2018年度及以前未领取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二、申请邮寄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可随时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个人办事”栏目——“专技人员证书系统”,注册登录后可选择证书EMS快递服务,原则上在提交信息后的一周内进行证书邮递,投递进度以短信形式告知。(EMS快递费用由申领人直接向中国邮政支付) 三、电子合格通知书 我市已上线历年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电子合格通知书及相应的互联网查验等服务功能,专业技术人员可随时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个人办事”栏目——“专技人员证书系统”,注册登录后下载打印电子合格通知书。电子合格通知书与纸质证书或存档证明具有同等效力,可应用在职称评价、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单位聘任等业务工作中。 随着电子合格通知书的启用,我中心不再补办资格考试登记表和出具成绩合格证明。 四、其他有关情况 (一)根据我市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结合我中心所在社区疫情防控要求,继续暂停证书现场核发及相关业务,采用全程网上受理的工作模式。 (二)如在办理证书邮寄业务或下载电子合格通知书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63959012、63959160、63959007或通过邮箱:kwglsk@rsj.beijing.gov.cn咨询。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流程详解

2020-04-21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已经开始,有考生询问树锦教育: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如何注册?今天,树锦教育为各位考生讲解消防工程师注册流程。 首先,你要有个证。其次,你要受聘于一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近期,越来越多注册消防工程师开始注册,请已持证或即将领证的考友认真阅读本文。 注册网站: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 注册网址:http://www.shhxf119.com/ 系统配置: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火狐浏览器或IE9以上版本浏览器 操作说明:进入系统后,点击"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页面跳转,进入消防工程师注册页面,该页面主要有"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重新注册","补办注册证、印章" 五个功能。   一、初始注册 1、使用场景说明: 此项功能是消防工程师,在系统中进行初次注册。 2、操作说明: 进入系统主页,点击'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申请',进入注册消防工程师申请界面,选择 "初始注册"   页面跳转,进入"消防工程师初始注册"资料申报页面     资格证书管理号示例:   填写信息进行"资料申报", 第一步:阅读"诚信承诺书",确认"勾选" 第二步:填写注册信息 第三步:点击"提交" 页面进入"网上申报"页面,     填写"网上申报"信息(注意:近期免冠照片像素要求413295,大小不超过300k,其他资料扫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300k) 填写注册信息,上传材料,点击"提交"。(点击"保存",可到工程师主界面进行修改和提交) 信息确认,点击"确认提交"   选择消防机构,点击"提交"。(如选择支队,流程进入支队,需要支队人员预审,受理;选择总队,流程进入总队,需要总队人员预审,受理)   提交成功,提交后,使用登记的联系电话 登录系统,查看注册申请审批进度(默认密码为123456,提交后尽快修改默认密码) 点击"登录",进入系统,显示为当前状态。   二、延续注册 1、使用场景说明: 此项功能是消防工程师,在系统中注册日期到期,消防工程师可以进行延续注册。 2、操作说明: 点击"延续注册"   页面跳转"注册消防工程师登录"页面,填写登录信息,点击登录,进入"注册消防工程师"首页,选择"注册管理",点击"延续注册"。(账号:密码:)   填写"延续注册"信息,点击"提交"(注意:近期免冠照片像素要求413295,大小不超过300k,,其他资料扫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300k)   "确认"弹窗,点击"确认"提交弹出处理机构选择,选择处理机构,点击"提交" "延续注册"提交成功,返回"注册消防工程师"首页,等待处理。 三、变更注册 1、使用场景说明: 此项功能为注册消防工程师提供聘用单位变更、聘用单位名称变更和注册消防工程师姓名变更。 2、操作说明: 首先登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首页如下图,点击"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申请",   进入如下页面,点击"变更注册",   登录系统,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进入"注册消防工程师"首页(账号默认注册时手机号,初始密码123456),选择"注册管理",点击"变更注册"(工程师注销状态以及当前有其它流程申请中将无法进行变更注册),   页面跳转,进入"变更注册"页面, 首先阅读并勾选诚信承诺书, 根据变更项(如下图红色区域内),填写"变更注册申请表", 1) 勾选"聘用单位变更"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统将自动查询现聘用单位信息显示在相应的表格内,确认信息无误,补充底部其他资料上传 ; 2) 勾选"聘用单位名称变更"时,填写聘用单位名称变更现名称,补充底部其他资料上传; 3) 勾选"注册消防工程师姓名变更"时,填写注册消防工程师姓名变更现姓名,补充底部其他资料上传;点击提交。选择"省份","机构",点击"提交" "变更注册"提交成功,返回"注册消防工程师"首页,等待有关部门机构处理。 四、重新注册 1、使用场景说明: 此项功能是消防工程师在系统中注销,消防工程师可以重新注册。 2、操作说明: 点击"重新注册"   填写"注册消防工程师"信息,点击"登录",进入"注册消防工程师"首页,选择"注册管理",点击"重新注册"(如工程师未被注销以及有其他流程申请中将无法进行重新注册申请)   流程同"初始注册流程"。 五、补办注册证、印章 1、使用场景说明: 此项功能为注册消防工程师提供注册证书补办、更换,执业印章补办、更换功能。 2、操作说明: 首先登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首页如下图,点击"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申请",进入如下页面,点击"补办注册证、印章"   登录系统,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进入"注册消防工程师"首页(账号默认注册时手机号,初始密码123456), 选择"注册管理",点击"补办注册证、印章"(工程师注销状态以及当前有其它流程申请中将无法进行补办注册证、印章),   跳转"注册证、执业印章遗失、污损的补办"页面, 首先阅读并勾选诚信承诺书, 勾选申请事项和申请原因,选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需补充其他资料扫描上传请上传,   点击"提交",确认弹窗,点击"确认提交"。 选择"机构",点击"提交"。 等待审完成 六、工程师查看注册进度信息 登录系统,进入"注册消防工程师"首页。(账号:注册的手机号,密码:123456)点击"历史消息"

2020年北京第10批一级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2020-04-20

各省市2019年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陆续发放,近日,树锦教育从北京省住建厅了解到,关于2020年北京第10批一级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证书领取通知已经发布。以下是详细信息: 关于领取第十批一级注册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证书及增项贴的通知 有关单位: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核批准, 最近几批一级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证书及增项贴已制作完毕。请您至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取一级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证书,或持原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前来领取增项贴,具体名单请查看附件。 一、领取凭证 (一)取得“建造师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的人员,凭“建造师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原件即可领取。 (二)未取得“建造师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的人员,领取方式如下: 1. 证书本人领取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2. 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提供: (1)证书本人及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2)证书本人及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授权委托书(须证书本人签字) 二、领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北京政务服务中心一层C岛 三、领证编号 领取人需先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 http://zjw.beijing.gov.cn→ 政务服务 → 查询中心 → 取证信息),按申办事项查询相关通告,查询到已有领证编号后,再来领取注册证书或增项贴。 为提高办事效率,您可在领取时,向工作人员出示领证编号。 四、照片规格 领取一建初始注册证书、重新注册证书的,请同时携带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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