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又一省公布消息:考一建可直接认证高级工程师

2019-04-28

最近又出现了新的政策对于想考一建的考生而言,也算是一个好消息,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发布《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强调和改革了多个内容,主要内容河南树锦教育小编也替大家总结好了! 1、破除论资排辈痼疾,对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畅通职称评聘绿色通道。 2、工程系列14项注册类职业资格,可直接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 14项注册类职业资格分别是: 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据豫人社办116号文件,包含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环评工程师注册测绘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3、对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察掌握必备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工程技术难题、技术创造发明、技术推广应用、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与管理等实际能力和业绩。 4、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5、网上申报、电子证书:逐步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评审。加强职称证书管理,加快推行电子证书。 6、破除唯学历倾向。对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取得的时间。 7、破除唯论文倾向。探索以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工作总结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不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 8、不再将职称外语作为我省职称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 9、打破户籍、地域制约:凡在河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河南省职称评审。 10、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对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制发任职文件、办理资格证书。 11、对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截止2019年3月,目前,黑龙江、安徽、四川、福建、河南、湖北6省已经明确了取得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可以考核认定为副高级职称,其他的省份也将进行这方面的考虑和调整。以上六个省份在发布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中提到,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的职称人员可以考核热凝高级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认知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这一政策一方面打消了很多取得一级及证书却担心未来职业发展的人员的疑虑;另一方面也给窥视一级建造师已久却迟迟未敢付诸于行动的考生吃了定心丸。近几年,一级建造师热度持续高涨,加上国际对于建筑行业的扶持,前景定然是可观的。

新《消防法》出炉 快来看新消防法有哪些变化

2019-04-25

2019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新消防法涉及十项消防法规整改。下面,河南树锦教育带大家了解信息详情。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十条修改为:“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二)将第十一条修改为:“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三)将第十二条修改为:“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 (四)将第十三条修改为:“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五)将第十四条修改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 (六)将第五十六条修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等,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利用职务谋取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七)将第五十七条、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中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修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将第七十一条中的“审核”修改为“审查”,删去第二款中的“建设”。 (八)将第五十八条修改为:“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三)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九)将第五十九条中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修改为“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 (十)将第七十条修改为:“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除应当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的外,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决定。 “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应当在整改后向作出决定的部门或者机构报告,经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部门或者机构强制执行。 “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应急管理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 (十一)将第四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第五十五条中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修改为“消防救援机构”,“公安部门”、“公安机关”、“公安部门消防机构”修改为“应急管理部门”;将第六条第三款中的“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修改为“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第七款中的“公安机关”修改为“公安机关、应急管理”;将第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中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修改为“消防救援机构”;将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中的“公安消防队”修改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

@所有一建考生请注意!证书没领也能一键注册啦!(千万别错过)

2019-04-15

大家都知道,想要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需先要拥有一级建造师证书,不过,2018年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目前仍未开始领取,预计是在4月下旬人事网陆续发布领取通知! 自中国建造师网新系统自2018年10月22日上线之后,对于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注销等都进行了很大的简化,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 查看官方通知:《一级建造师注册实行电子化审批,个人与企业需实名认证》 官方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决定对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自2018年10月22日起,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注销等申请事项通过新版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实行承诺制。申请人和其聘用企业对申报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及其聘用企业在办理注册业务前,须在新系统中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可选择现场实名认证,也可选择新系统网上认证(具体实名认证流程详见附件)。 三、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通过新系统提出注册申请,其聘用企业确认后,通过新系统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决定,并向社会公告,不再公示审核意见。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申请注册的人员及企业可通过中国建造师网(www.coc.gov.cn)查询相关审批工作进度。 四、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通过新系统先完成注销手续再申请重新注册。对于注册人员或企业基本信息变更的,须通过新系统提交相关材料。 五、一级注册建造师办理注销手续的,应通过新系统提交注销申请,其聘用企业完成确认后,即为完成注销。 六、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做好现场实名认证工作;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增进社会公众对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工作的了解和支持;2019年1月1日前完成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与新系统对接,并上传二级建造师相关数据,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七、新系统的操作说明、技术咨询等有关内容详见中国建造师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9日 一级建造师实名认证流程 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点击【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点击进入【个人入口】→点击【注册】按钮,根据提示进行以下操作。 1、基本信息采集 需填写的基本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密码等信息,其中证件号码作为系统登录的唯一帐号。 2、上传附件 附件材料包括:证件照、身份证正反面、手持身份证半身照、本人签名等扫描件。其中证件照须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 3、完善个人基本信息 须完善的信息包括民族、电子邮箱、学历、学位、毕业院校等。 4、实名认证 实名认证包括现场认证,支付宝认证两种方式,用户可根据个人情况自行选择。 现场认证 现场认证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相关的证明材料前往省级主管部门进行认证。 支付宝实名认证 用户须使用本人支付宝扫描二维码,通过相应的授权后即可完成实名认证的功能。 5、用户登录 使用该系统办理业务时,用户须输入证件号码、密码、验证码。如下图所示 2019年一级建造师备考大军已经启程,如何能在芸芸考生中突破重围,拿到那张沉甸甸的合格证书,光靠自身埋头苦读肯定压力山大,树锦助您一次通关实力取证,帮你过就等你过来!

2019零基础可以报考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吗?

2019-04-06

因为目前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考不限制专业,所以有很多学员是之前没有接触过消防知识,相当于是零基础,会对自己没有信心,不知道该不该报名学习,其实完全不用担心,只要能够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跟着专业的老师好好学习,是完全可以通过考试的,不要被历年的通过率吓到。下面是河南树锦教育整理的零基础报考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的三大理由: 1、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现在还没有实际操作的科目,这个意味着,考试跟平时的工作没有关系,而且现在不限制报考专业,所以越早考越好。 2、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中涉及到很多的知识点,大部分考生其实在平时工作中是接触不到的,都相当于是从零开始的,所以大家其实基本上都属于一个起跑线。 3、零基础考生在学习的时候不会受到自身工作经验,或者其他方面的影响,反而更容易记住一些知识点和计算方式。 消防到底怎么学? 从形式上消防分三本书,技术实务,综合能力,案例分析,其本质上就是一本书,请不要把消防和建造师联系在一起,消防的三本书是一个整体,实务和综合是理论,案例分析是实际操作,哪一本学不好,也不可能通过案例。 从内容上,三本书讲来讲去就是防火和灭火两大部分:1.防火-----建筑被动防火部分(比如防火间距、构件耐火等级等);2.灭火-----建筑主动防火部分(比如灭火器、消火栓、自动喷水等七大灭火系统?); 怎么开始学? 第一遍学习:先粗糙的跟着课件把实务和综合笼统的过一遍,这一遍不求懂,了解消防是什么,案例不要急着看,刚开始,看也看不懂,等实务和综合学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再看案例不但不痛苦,反而会有种柳暗花明的感觉。(如果时间紧迫,这一遍可以翻翻三本书的目录,了解下之后直接进入第二遍) 第二遍学习,尽量精学。先说说三本书讲的是什么,三本书合起来是一本秘笈,还是有区别的。实务讲的是这门考试的理论部分,涵盖的内容是防火规范和灭火系统的原理阐述,是纯理论的东西,是三科目的基础,也是三科目里面最简单的(有人说难,是因为记不住实务的数字)。实务特点那就是数字多。 综合是检查操作类的内容,和实务是基本对应的,主要也是两大部分内容,防火规范落实情况和灭火系统日常操作检查。简单举例,实务告诉你两个房子的防火间距是多少,综合就讲你怎么去检查防火间距有没有达到规范要求。实务告诉你灭火系统的原理,综合就讲怎么安装、操作、维护、检查这些系统。 综合的特点是涉及系统的具体运用,需要记忆的检查项目比较多,如果是消防的门外汉学起来会感觉吃力,但是考试起来综合能力却又比实务好过些,因为综合出的题相对简单。 最后说案例,案例是综合和实务真实应用,它和实务和综合也有对应关系。比如,实务里面某一章节是讲安全疏散、另一章节是防火间距、防火分区、汽车库等等规范要求标准,但是这些数字都是很零散的分散的告诉你这是标准要求,案例就是要把这些内容糅合到一栋模拟建筑的背景中,让你挑毛病判断这栋建筑的消防配置是否负荷要求,这就是类似于实际操作。 总之,零基础的学员是完全可以报考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而且通过考试和你是否付出时间精力学习有关,只要认真学习了,而且有足够的学习时间,在一年内通过开始也是有可能的。

一级消防师开考四年难度变化分析,及2019年考情预测!

2019-03-26

从2015年第一次开考以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已经进行了4次考试,有很多小伙伴对这4次考试的考试内容、难度、通过率等了解的不是很清楚,今天河南树锦教育和大家分享一下近4年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难度变化以及2019年的考情预测,一起来看一下吧! 2015年 第一年考试,题目总体难度适中,但由于首次考试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如:题型不明确,重点不清楚,新兵上场,心里忐忑,发挥容易失常!结果全国32万参考人员,合格人数只有3166人,通过率0.92%。 考试特点:新,消防技术实务跟综合能力不分家,也就是学会技术实务,综合能力不看都能应付过关,案例分析书写时间太长,时间不够用。 2016年 第二年考试,自认为题型明确,根据重点备考,但案例从16年开始,两道主观题变成了2大道多选题,虽节省书写时间,但得分难度提高了。参考41万人,合格9400人(第一年剩一两科的人通过居多,一次通过三门的人相对较少),通过率2.59%。 考试特点:虽然实务综合不分家,但通过真题研究,普遍认为:实务难,综合简单,案例较难。当时预测,实务和综合势必会各有侧重点。 2017年 第三年考试了,题型已然固定。参考46万人,合格14402人(老考生通过居多,新考生依然通过率不高),通过率3.1%。 考试特点:由于是消防考试第三年(三年一轮回),16年用实务卡了大部分学员,17年有放水嫌疑,实务非常简单。而顺应趋势,综合逐渐从“学通实务,综合也能过”的趋势,演变为“综合以实务为基础,侧重安装检修验收维保的内容”,导致综合较难。案例考试仍然中规中矩,题型及重点固定不变。所以,2017年被称为考消防最好的1年,最好拿证的一年! 2018年 第四年考试,题型固定不变,但是从出题手法上看有明显区别,据说是出题专家变了。目前成绩已经公布,根据官方数据,参考报名人数90万人,预计通过率还是在2%~3%左右。 考试特点:实务较2017年加大了难度,与16年相当。综合也没有降低难度,跟2017基本差不多,重点不变,侧重于设施部分检测验收及维护保养。案例题型不变,重点未迁移,但出题手法变化的更灵活,侧重于防火部分的审图识图以及设施部分的灵活运用,法规管理部分还是侧重于61号令。 2019年 今年的新教材目前还没有出,但去年教材已经大改,按照惯例应该和去年的教材没有太大的出入,但是会对新规范的修改部分进行更改和替换。因为今年新出的规范比较多,国家工程建筑标准信息网上发布的信息显示,2019年涉及消防工程师考试的规范应该有8个。 随着对规范涉及内容的研究和不断深入,以及防火技术、消防设施产品的不断发展,考试的灵活性会增加,要注重对新规范修改内容的学习。另外,学习消防要做好持久战的准备,持之以恒,有所侧重,学练结合,各个击破!预祝大家都能顺利通过消防考试。

重磅福利!2019你考证,国家补贴

2019-03-20

一天忙到晚,还要抽时间来学习,跟自己说一声:辛苦了! 消防资讯 最近小编接收到了许多学员的咨询, “2019年一消前景如何?” “证书含金量到底如何?” 河南树锦教育小编在这里统一回复大家 2019年一消前景远阔,风头正盛! 国务院出台的这份文件无疑透露出好消息。 去年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对外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下文简称“个税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国个税改革向综合征税迈进的关键一步,而“个税暂行办法”伴随着新修订的个税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日后计算个人应纳税的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等扣除外,还可在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上,享受附加扣除。 值得一提的是,在“继续教育”这一方面,“个税暂行办法”中指出,纳税人在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显而易见,国家在个税改革方案中加入专项扣除的内容,就是给专业技术人才发红利。而把继续教育囊括其中,也明显是鼓励大家去考证和学习。 那人尽皆知的“高含金量、高难度”的消防工程师能否享受到这一优惠呢?回答是肯定的。 2019年1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正式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目录文件显示: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39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8项,其中准入类35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 其中,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清单中,注册消防工程师位列第二。 这就意味着,如果你有注册消防师证书,从今年起就可申请3600元的继续教育专项扣除。 考证享受个税改革的红利,这确实是头一次。当然,国家对于一消考证的重视还不仅仅于此,我们先前多次强调,国家对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直都有政策倾斜。 根据国家公安部129号令明文规定,各消防技术机构和消防定点单位,都应按照要求配备规定数量的消防工程师。其岗位的设置,主要针对消防安全系统的定期检查,以及对检查结果所形成的记录报告,没有相应的理论知识和操作经验都很难胜任。 公安部143号令更是指出:想从事消防工作,必须持有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资格证书,才能执业。未通过注册的人,不得用消防工程师的名义进行消防以及消防相关活动。 《公安部129号令》规定,消防临时资质延后最迟不得超过2019年9月30日,各省也陆续对临时资质的延期做出调整。随着全国各省出台文件,要求临时资质变为正式资质,随后申请正式资质的企业只会越来越多,按国家统一要求,到2019年9月30日,临时资质将成为过去。这意味着到19年9月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需要将临时资质转为正式资质,其必须有达到法令规定人数的持消防工程师证的人才,才可进行资质的转正。 目前正是临时资质向正式资质转型,并且目前全国证书持有量远远满足不了市场,供不应求,因此必将出现注册消防工程师一证难求、高薪求证的局势,证书含金量将水涨船高。 小编提醒大家,补贴是从取得证书的那一年开始扣除。因此,考证越早,获利越早!

新政丨一级造价工程师增项是怎么规定的?有必要考增项吗?

2019-03-18

政策改革后,造价工程师考试新增了水利工程和交通运输工程两个专业,该专业在2019年开考,很多已经考到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小伙伴在后台留言咨询能不能报考增项,河南树锦教育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一起来看一看吧。 造价可以考增项吗? 2018版《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第七条提到: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从这个考试实施办法看出,造价工程师是可以选择考增项的,2019年造价工程师考试除了土建和安装专业外,将新增水利工程和交通运输工程两个专业。已经考过土建或者安装的小伙伴,可以再选择考增项哦,参加增报专业考试的人员,只须参加专业科目且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 什么是增项? 简单来说就是,比如你已经有造价工程师的证书了,还想再考一个水利工程或其他专业的,这个其他专业就叫增项。 造价可以增项几个专业? 其实对于造价可以增项几个专业并没有做出明文规定,也就是说并没有明文限制,既然没有限制,只要你有精力,全部考了也是可以的。当然对于增项来说,前提是你通过了造价工程师的考试,获得了资格证书,还想再考一个其他专业的,才称为增项。 有没有必要考增项? 对于有没有必要考增项这个问题,每个人思考的角度不一样,自然观点也不同,而且这个问题也没有统一的答案,但要不要考增项,需要看自己的实际工作是不是需要。 小编认为,如果工作需要,再考一个增项进行自我增值也是相当不错的,毕竟这些证书都会对你的职业生涯帮助很大!早考早受益!

2019年有关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政策在这里!

2019-03-14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每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下发考试计划,人事考试中心会公布具体考试时间。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定于每年第四季度进行。 01考试时间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一般是每年11月中旬,据近几年考试时间安排,2019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时间为11月9日(周六)至11月10日(周日),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参考最新公布为准。 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免考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采用笔试,闭卷考试方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审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会同公安部确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并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02报名费用 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费用暂未公布。一般会在当地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考务通知中公布,各省报名费用略有不同,请考生以当地报名费用为准。2018年各地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费用如下:   0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考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一级消防工程师免考条件(免考一科)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如果符合一级消防工程师报考条件,就抓紧时间备考。 04报考专业要求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按《新旧专业对照表》编制,表中“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05报考工作年限要求 工作年限,是指报名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当年年底。工作年限包括两点要求,一是工作时间满足要求,一是消防安全技术的工作年限满足要求。 提醒: 1、全日制学历只能从毕业后开始计算工作年限(实习期不能计算在内); 非全日制学历,如:自考、成考、函授等,工作年限则可以累加计算。 2、非全日制毕业者,部分省份不承认高中学历后的工作年限(有些省份可以),只承认中专学历后的工作年限,需咨询当地考试中心确认,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一级消防工程师-报考学历(学位)要求 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即可以报考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 06执业条件 国家对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只是执业的前提条件,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还应当受聘于一家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注册申请,经批准后才能执业。 此外,公安部消防局正在制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该规定将进一步明确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审批、执业、继续教育、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具体要求。 07执业范围 注册消防工程师应注册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与该机构或单位业务范围和本人资格级别相符的消防安全技术活动。 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主要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千万不要犹豫,机会不等人,考试形势只会越来越严峻,希望大家可以抓住机会,早日考取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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