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一级建造师报名入口7月7日开通

2020-07-07

2020年河南一级建造师报名入口于7月7日正式开通了,树锦教育在此提醒河南考区的考生及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以免错过报考时间。 正式报名前,请考生们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完善补充学历学位信息,等待系统核验,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学历学位核验时间原则上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2020年河南一级建造师报名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 2020年河南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7月7日9:00至7月20日17:00 点击下图进入2020河南一级建造师报名入口: 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预处理 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 若为已注册老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人事考试时使用。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 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报名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考生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核验状态,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须等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考生必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以免影响正常报名。 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都不会影响报名,但考生需要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4.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 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请点击“报名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留存。 5.资格核验 资格核验为网上在线核验。 核验办法: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一是报名平台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核验。二是对上传相关证件的扫描件进行网上人工核验。 6.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22日9﹕00至7月28日17﹕00。 资格核验通过的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政策落地:注册建造师数量不足,资质依法予以注销

2020-07-07

目前,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对江苏钟凯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783家建筑业企业作出撤回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决定撤回783家企业的有关建筑业资质,并依法予以注销。 据文件显示,783家企业的911项资质被撤销,大多数原因为注册建造师数量不足。 文件原文: 〔2019〕第27号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0〕128号)的规定,我厅开展了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本机关决定撤回江苏钟凯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783家企业的有关建筑业资质(见附件),并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依法予以注销。 被撤回资质企业应于2020年1月20日前将相应资质证书正本及副本交回发证机关(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服务大厅)。 附件: 1.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 2.撤回资质企业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部分):         注册建造师数量不足 企业就没有了资质 也就是说未来注册建造师 在建筑行业的市场上 将会是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企业和个人要想要在建筑行业立足站稳,对于证书的需求量还会持续增加!如何在有限的备考时间内抓住机会一次通关取证就显得尤为重要!

建筑企业不可获取的五类人,快看看有你吗?

2020-07-07

每个行业的人都有类别之分,而在建筑业,一般分为哪些人,需要哪些人,容易淘汰哪些人呢?建筑企业不可获取的五类人,快看看有你吗? 办理建筑资质不能缺少的5类人员 1 建造师 在资质办理中,建造师要先注册,拿到注册证书和印章才可用于申请。等级划分为两个等级,分别是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 2 职称人员 全称“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也就是常说的工程师。关于职称的获得,初级职称可“以考代评”,中高级职称都是评审。一般来说,资质办理的等级越高职称要求也越高。等级划分为初级职称、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对应了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 对于职称,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湖北省已给出了明确规定二级建造师等同于职称中的助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等同于职称中的工程师。湖北省既然已经实施,料想其他省市应该也就不远啦。 3 技术工人 建筑行业的技术工人,依据技术能力高低,分为初级技工、中级技工和高级技工。其中,资质申请的时候,需要中级以上技工。而想成为技工,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合格后获颁国家认可的证书。 4 八大员 是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俗称,所指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包括: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工程项目经理部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职业岗位,不排除一岗多人和一人多岗的设置方式,是企业申请中的必备人员之一。 5 技术负责人 无论申请总包资质还是办理专包资质,亦或是申请劳务资质,技术负责人都是标配1名。而在技术负责人的要求上,主要是5到10年的工作经历,以及具备职称或建造师证书。 以上5类人员,在多数资质办理中,是会要求企业配备的。不过,专业承包序列中的混凝土资质,还有着实验室负责人、混凝土实验员等不同的人员要求。 实验室负责人:要求混凝土实验室工作经历,并且有中级职称或建造师证书。 混凝土实验员:从事混凝土实验的技术人员,需要国家颁发的上岗资格证书。 由建筑企业的资质办理不难看出,建造师证书的作用及重要性,拥有建造师证书的你代表着拥有操作这项工作的权利,拥有操作这项事情的能力与从业资格。所以,一般工程行业越难考的证,含金量价值就越高,拥有证件的人就更受到公司的器重。 想了解更多关于一级建造师备考的信息和资讯,可以访问树锦教育网站 www.shujinedu.com

取得消防工程师证书可申领补贴?政策解读!

2020-07-06

好消息!近日,多省市依次发布有关职业资格技能提升补贴通知,其中四川和天津人社局都发布了关于学历提升补贴和职称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一起来看看吧~ 天津 附件: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 四川 现场办理 (一)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见附件1),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采取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对企业职工参保缴费情况进行审核;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或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官方网站(www.scpxjd.com)联网查询等方式对职工个人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进行核查。并在相关信息系统标识该职工已领取的职业(工种)及等级的技能提升补贴相关情况。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 注:具体申领补贴地区及申请金额数目需要根据当地政策说明,每个地区有所不同。 学历提升补贴和职称提升补助的政策回答 一、申请学历提升补贴的条件是什么? 答:申请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6个月,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二、申请职称提升补贴的条件是什么? 答:申请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6个月,取得《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中所列的准入类或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三、相关证书通过什么渠道查询验证? 答:学历证书信息需通过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主办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查询。 职称证书信息需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主办的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简称“人事考试网”)或天津人事考试网等信息系统查询。 四、如何理解“证书核发之日”? 答:“证书核发之日”按证书上的日期核定。如果证书上同时存在多个日期,按最后一个日期核定。日期截止到月未到日的,按最后一天核定。 五、如果证书拿到手的时间比较长,如何提出申请? 答:已取得职称证书,但因相关网站数据更新不及时等原因查询不到的;因职称证书制发等客观原因导致证书核发之日与实际领取之日间隔时间较长的,用人单位可在申请期限内向经办机构申请预登记,待相关材料、信息获取后,按规定受理审核。 六、提出补贴申请的期限? 答:符合条件的本市在职参保职工,可自相关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由用人单位为职工申请学历提升补贴或职称提升补贴。

疫情下的建筑业:各省一级建造师注册人数下降,人才紧缺?

2020-07-06

建筑业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及各项防控措施的实施下,难免对其在建项目的春节后复工、新项目开工等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建筑企业应结合当下实际情况及后期形势变化,积极开展风险评估并采取紧要应对措施。那么,疫情下的建筑业一级建造师行情怎么样,人才紧缺吗?下面就和树锦教育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住建部最新的数据显示,在6月23日到6月29日短短一周时间内,全国一级建造师注册人数净减3873人,各省市分别出现了注册人数净减的情况,其中广东省尤为明显,注册人数净减达到了571人。 在6月29日住建部公布的第22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中,新增注册的人数为7632人,其中初始注册人数为3055人,增项注册的人数为351人,重新注册的人数为4226人,重新注册人数依然在新增注册人数中占据最大比例,达到了55.37%。 截至最新公布的第22批注册人数,2020年全国一级建造师新增注册人数已经达到了189989,其中初始注册人数共有74753,增项注册人数共有18865人,重新注册人数共有96371人。很显然,重新注册人数在一级建造师新增人数中基本保持在50%的比例。 观察上表可以看出,在6月23日到6月29日这段时间内,全国各省市全部呈现出一级建造师注册人数净减的趋势,其中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湖北省、西藏都出现了超过200人的减少,净减量最高的是广东省,净减量达到了571人,这反映了一级建造师注册人数出现的新变化。 那造成最近一段时间,各省市一级建造师注册人数净减的因为是什么呢? 1、2020年过半,随着疫情逐渐好转,很多想要换工作的建造师们行动了起来,而这种普遍性的行为,集中在6月下旬发生,也就造成了一级建造师注册人数的减少。 2、人员离职证书注销出来后.找不到合适的企业接收。因各家企业项目疫情影响大多不会补充人员.出现人证闲置现象,预计本月将会达到峰值 3、6月很多一级建造师注册时间到期,大量的注销证书超过了新增注册证书数量,这也就导致一级建造师注册数量的净减。 4、2019年的一级建造师证书各省市都在发放中,证书的大量发放使得市场上证书的数量增加,很多的企业持续观望,就是为了选择价格更低的一级建造师,从而节约公司成本,这也是造成短期内一级建造师注册人数净减的一大原因。 虽然各省市都出现了一级建造师注册人数净减的情况,但是总体而言,随着下半年更多项目的开工,市场回暖,以及2019年初始注册证书的增加,下半年的一级建造师注册人数还将呈增长趋势。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好考吗?报考有什么限制?

2020-07-06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自开考以来便是考试难度大、命题广、专业性强,通过率历来比较低,2015年通过率不到1%,2017年平均通过率约3.23%。但是2018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名人数反而急剧上升,接近90万,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报考人数突破了90万。那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好考吗?报考有什么限制?来和树锦教育小编一起看看吧! 目前来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没有专业限制,不同专业、学历,其对应的工作年限要求不一样。报考条件如下: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目前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市场行情虽不及之前,但是随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等一系列政策公布,整个行业更加规范化,对单位聘用消防工程师也做了人员配备要求,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注册消防工程师配备不得少于2人,且企业技术负责人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 想了解更多关于消防工程师备考的信息和资讯,可以访问树锦教育网站 www.shujinedu.com

河南:关于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20-07-03

豫地中原、情满河南,万千考生聚焦一建,2020年河南一级建造师考试即将拉开帷幕!近日,河南人事考试网发布了一项关于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根据本省考试安排,2020河南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确定为7月7日至7月20日。接下来,树锦教育带大家了解本通知的详情信息。 关于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为做好我省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专业及考点设置 9月19日 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0日 上午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各专业代码见附件)。 本次考试考点设在省直、部分省辖市政府所在地。 二、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名及免试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参加四个科目(考全科)考试的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6.工作年限的计算日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免二科)考试的条件: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方有资格报考增报专业。 四、报名办法 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全员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一)要认真阅读并知晓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二)要对照报名条件(见上文“报名及免试条件”),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三)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须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的扫描件。 五、报名时间、程序、资格核验、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7日9﹕00至7月20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预处理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 若为已注册老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人事考试时使用。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 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报名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考生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核验状态,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须等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考生必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以免影响正常报名。 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都不会影响报名,但考生需要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4.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 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请点击“报名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留存。 (三)资格核验 资格核验为网上在线核验。 核验办法: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一是报名平台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核验。二是对上传相关证件的扫描件进行网上人工核验。 资格核验由省市两级住建部门负责。 网上报名结束后,省市两级住建部门要及时到省市两级人事考试机构领取考生上传的相关证件扫描件。 (四)缴费时间及办法 1.缴费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22日9﹕00至7月28日17﹕00。 资格核验通过的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缴费办法 资格核验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银联卡。按照河南省发改委《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7〕1519号)规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收取70元考试费,其他三科按每人每科55元收取考试费。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缴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个人领取发票,只需带本人身份证;单位领取发票时须自行汇总本单位缴费考生信息并加盖公章。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0年9月10日9﹕00至9月18日17﹕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监督监管及虚假承诺处理 (一)监督监管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对考生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考试成绩公布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省住建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报名条件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 (二)虚假承诺处理 1.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考试费用。 2. 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记入专业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将失信人员信息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七、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 八、资格证书办理 考生所有科目成绩考试合格并通过资格复核、公示后,我省制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河南)”,该合格证明在省内与纸质证书同等效力。考生可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hnzwfw.gov.cn/)下载。纸质证书下发后,省直考生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取,省辖市考生到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取。 九、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各有关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加强对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时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答题时须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各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客观题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 (四)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为减少报名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生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六)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成绩。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1日 想了解更多一级建造师报考信息和资讯,欢迎访问树锦教育网站 www.shujinedu.com

一证两用!!建造师等证书与职称全面打通

2020-07-03

人社部正式印发《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是我国首部职称工作法律性文件。随后全国各省/市先后明确建造师等职业资格证书可一证两用,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 取得建造师等职业资格年限,视为相应职称年限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1年9月19日。 第九条明确提出:建设领域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执行。取得职业资格年限可视为取得相应职称年限。 原文链接: 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19/10/23/art_2259_49487.html 一证两用!不用换发职称证书,多省发文明确 随着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多地相继明确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目前为止,全国已有北京、宁夏、江苏、浙江、湖北、安徽、四川、西藏、福建、黑龙江、海南、陕西、广西、河南、上海、重庆、山西、山东、天津、甘肃等20个省份发文明确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点击进入建筑业要闻 其中,陕西、宁夏、山西、山东、黑龙江、天津、青海等明确通知:职业资格证书可一证两用,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 全国多个省份已明确发文跟进,以北京、河南为例: 北京市规定,取得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46项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河南省规定,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14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注册执业证书,即对应中级职称,可申报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 一、天津: 一是明确对应关系。凡通过建造师等59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的职业资格可直接视同取得相应系列和级别的职称。 二是明确过渡政策。在国务院清理规范部分职业资格前,已取得的10项相关职业资格,原有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仍可直接视同取得相应系列和级别的职称。 三是明确使用办法。对已取得职业资格的人才,用人单位可根据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等情况,直接聘任相应职称,不再换发我市职称证书。符合晋升高一级别职称标准条件的,可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直接申报评审或考试。 原文链接:http://hrss.tj.gov.cn/ecdomain/framework/tj/index.jsp 二、山西: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目录》内所列职业资格的,可直接认定其取得相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职务试行条例对学历、资历有要求的,从其规定),不需办理认定手续,不需补发职称证书。 二、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符合对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聘用程序,择优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三、已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认定工作。 原文链接: http://www.shanxi.gov.cn/yw/sxyw/201908/t20190811_682251.shtml 三、山东: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见附件),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岗位竞聘等。 二、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应根据国家目录及相关政策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三、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岗位竞聘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直接依据相应职业资格申报;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原文链接: 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370/201908/d3ce67ee-f3a0-4326-9966-e20f05fa4f0a.shtml 四、陕西: 一、根据人社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二、对于符合对应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单位可按照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有序开展聘任工作。 三、对目前国家已取消的职业资格,原取得的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原文链接: http://xyrs.xys.gov.cn/16/3643.jhtml 五、宁夏: 宁夏人社厅印发通知,57种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职称。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29种、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20种,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8种。 此次新规出台后,对已取得对应目录内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无需重复参加与之对应专业层级的职称评审,无需办理认定手续,无需申请换发与之对应的职称证书。 在岗位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高一级职称等需要职称证书时,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原文链接: http://hrss.nx.gov.cn/gzdt/rsyw/201906/t20190619_1559922.html 六、黑龙江: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和程序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对应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明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在与职称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规范开展,并及时跟进国家目录及相关政策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三、对应认定工作不需事先办理及补发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在竞聘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原文链接: http://www.hl.lss.gov.cn/hljhrss/zt4/view.jsp?id=4058512803 七、青海: 一、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后,视同为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见附件),达到相应条件的,可申报评审高一层级职称。 二、对已取得相应目录内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重复参加与之对应专业层级的职称评审(认定),无需另发、补发、换发职称证书。 三、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一层级职称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依据相应职业资格进行申报,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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