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一级消防工程师可直接考核认定为高级工程师!

责任编辑:树锦教育 2019-02-19 10:20:00

消防工程师你考了吗?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发布《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强调和改革了多个内容,重要内容可总结为以下12项:

1、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扩大省辖市、县(市、区)职称评审权限,逐步将中小学教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省辖市,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权限下放到县(市、区)。推进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2、畅通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破除论资排辈痼疾,对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畅通职称评聘绿色通道。

3、拓展职业资格制度与职称制度的贯通渠道。在开展工程系列14项注册类职业资格直接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核认定办法,扩大考核认定范围。

14项注册类职业资格分别是:

注册造价工程师

一级注册建造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消防工程师)

注册城市规划师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注册化工工程师

注册电气工程师

注册环保工程师

注册环评工程师

注册测绘工程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

加快职称信息化建设

网上申报、电子证书 : 逐步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评审。加强职称证书管理,加快推行电子证书。

破除唯学历倾向

对参加工作后取得的 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取得的时间。

破除唯论文倾向

探索以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工作总结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不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

改革职称外语政策

不再将职称外语作为我省职称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 , 改为由用人单位或评审组织根据专业(岗位)特点自主决定是否将职称外语作为聘任的条件。

拓展职称评价服务范围

打破户籍、地域制约:拓展职称评价服务范围,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凡在我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我省职称评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