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通知:只要属于这种情况,一造证书按照作废处理!
责任编辑:树锦教育 2020-07-22 17:00:00
近日,住建部发布了《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作废声明》,其中指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的规定,现将侯朝飞等29名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信息予以公布,原遗失证书作废。
为了大家方便查找,树锦教育小编现将通知内容整理如下,快来一起看看吧!
原文通知

住建部通知:只要属于这种情况,一造证书按照作废处理!
责任编辑:树锦教育 2020-07-22 17:00:00
近日,住建部发布了《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作废声明》,其中指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的规定,现将侯朝飞等29名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信息予以公布,原遗失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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