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觉得一级消防工程师没用?新规来了!
责任编辑:树锦教育 2020-06-09 15:00:00
前几天,北京消防协会发布《北京消防协会关于开展第一批消防专家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其申报条件明确提出:
具有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参与过国家和地方组织的消防相关规范标准编制者优先。
具体内容整理如下:
北京消防协会关于开展第一批消防专家入库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相关社会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协会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行业专家作用,促进技术交流与进步,为消防行业发展持续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按照《北京消防协会专家服务管理办法》,消防协会拟建立消防专家库,并开展第一批消防专家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热心协会工作,能够及时认真完成协会安排的各项工作,愿意接受协会对专家的管理。
2、在消防及相关专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熟悉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事件处置能力,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具有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 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参与过国家和地方组织的消防相关规范标准编制者优先。
3、工作认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不良记录。
4、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贡献突出,成效显著。
5、身体健康,年龄在 35 周岁以上 70 周岁以下(行业内普遍认可的权威知名专家,年龄不受限制)。
二、申报材料
1、《北京消防协会专家库专家申请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证和职称证书扫描件;
3、曾担任过的各类型评审专家的证书或聘用文件扫描件(近 3 年);
4、发表的论文、专著及专利扫描件(近 3 年)
5、个人所获荣誉证书扫描件(近 5 年);
申请人请于 6 月 20 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报送至互联网邮箱 18201273087@163.com。
其中,《北京消防协会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需经申请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已退休人员不需单位推荐,直接报协会),再上传扫描件。
按照协会前期印发的《关于建立消防专业人才库的通知》,已申报过专业人才的申请人,此次需重新申报。
特此通知。
北京消防协会
2020年5月29日
其实,随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1号令)正式施行,越来越多地区都开始了消防改革工作。伴随着各项新规出台,可以看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正在越来越多的发挥作用。所以,不必担心证书考下来没有用。稳定心态,安心复习,你的努力,一定会有回报!